(记者李涛)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太原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实施方案》,将新建、改建和租赁一批租赁住房,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我市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其中,应新建一批出租房。在2018年年底之前,至少有一块土地将用于建造出租住房;从2019年起,当新发布商品房地块的规划条件时,要求至少20%的出租屋配有住宅区;鼓励企业利用自有住宅用地自建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设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市辖区根据实际情况,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形式,规划建设功能完善、可携带包包的主题租赁社区。
重建一些租来的房子。支持企事业单位将非住宅、职工宿舍和商业办公楼等商品房改造为租赁住房。2019年底前,将启动两个以上的项目,开展租赁住房改造试点。
租购一批出租房。引导企业长期在市场上租赁(收购)一批房屋,并将其转化为租赁房屋。2018年底前,将启动两个以上项目,开展租赁和购买租赁住房试点。
将一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整合出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合法房屋建设成青年公寓、短租公寓、老年公寓等特殊出租区域,经集体经济组织或房屋租赁企业出租后投放租赁市场。
我市将完善土地配套政策,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当商业、写字楼等非住宅建筑转为出租房屋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保持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住宅用地。调整后,出让金将按该区土地价格下限支付。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创新发展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业务,为居民租房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此外,我市将出台或完善自己的措施,落实同等的租房和购房权,确保非本地户籍的租户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和创业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可以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依据。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将新建改建一批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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