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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昨天,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已经全面开通。当人们买房时,如果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他们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相结合。
据报道,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连续发布三条公告,开放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根据公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杏花岭支行、小店支行、迎泽支行、万柏林支行、尖草坪支行、金源支行、城南支行、城北支行、古交支行、清徐支行、阳曲支行目前可以受理组合贷款业务。已购住房开发企业与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签订抵押协议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业务。
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用于在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足时,同时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购房时,组合贷款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减轻员工的负担。据测算,在组合贷款中按最低额度组合30万元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30年,比全额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支出12.65万元。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持网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预售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向公积金中心上述分支机构申请组合贷款。
编者:于涛
标题:好消息!我市开通公积金“组合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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