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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涛)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市民办理了公房出售,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地产登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审批。之后,我们需要注册、扫描、审查、注册和准备证书,这比以前更有效率。
对于可以办理的公有住房转让,出售单位已取得第一份登记的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的相关政策条件;申请人已取得《太原市公有住房出售交易确认函》和《审查备案表》;花卉名称登记表;评估结论表;一般申报表格。
申请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和族图;不动产所有权征用的确认;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委托书。太原市公有住房出售及交易审核备案表;花卉名称登记表;评估结论表;一般纳税申报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的确认;其他必要材料:如遇名称变更、重组、重组或破产清算,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涉及出售的,原产权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原产权单位需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办理公有住房出售手续。
住宅登记费为80元/张,制作费为10元/张。申请人可以到太原市公务员中心二楼a208窗口办理。
编者:于涛
标题:公房出售办不动产证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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