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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田晓林
澳大利亚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经济发达。近年来,与中国的贸易、投资和人员交流日益密切。作为英联邦的重要国家,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完备,金融业的发展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特点。
发展背景
澳大利亚的金融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a)第一阶段,大约在1813年。当时,海外对澳大利亚产品需求的逐渐增加促进了澳大利亚各行业的大幅扩张,并导致了对金融服务和稳定货币的需求。因此,181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第一家私人商业银行——新南威尔士银行,以提供稳定的货币,促进澳大利亚银行体系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第二阶段,从1911年到1960年。这是澳大利亚金融和监管体系的重要形成阶段。受19世纪末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稳定澳大利亚的金融体系,1911年,联邦政府成立了联邦银行,作为属于政府的商业银行,它还没有形成中央银行的职能。二战后,为了应对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澳大利亚于1959年建立了第一家中央银行——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3)第三阶段,从1960年到1983年。澳大利亚的金融体系已经进入成熟发展阶段。为了兼顾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职能之间的矛盾,联邦银行解体,中央银行正式成立。为了确保国内货币的稳定和充分就业,中央银行和私人银行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调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逐渐放松了对银行业和金融业的管制,以鼓励竞争。例如,取消了对中央银行存款利率的限制,放宽了对银行贷款额的限制。1983年,金融自由化改革正式实施。
(4)第四阶段,从1983年至今。这是全面发展的阶段。1984年,关于存款期限和禁止提供支票服务的规定被正式废除,促进了银行间的一体化,形成了以澳大利亚、新西兰、澳大利亚联邦、澳大利亚国民和西太平洋四大银行为核心,以麦格理金融集团等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控股公司出现的格局。
金融监管政策
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澳大利亚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没有受到大的冲击,也没有金融集团倒闭或需要政府援助。澳大利亚四大商业银行也保持了较高的信用评级,在最困难时期不良贷款率不到1%。与美国、欧洲等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更加有效。
(a)"双模态监督"结构。双模态监管的特点是统一银行和保险业,重视审慎监管,分离证券监管,重视市场行为监管。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体系最接近“双峰监管”模式,即所谓的左眼监管安全和右眼监管服务。1997年,澳大利亚政府对其金融系统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根据该委员会调查报告的建议,澳大利亚政府于1998年设立了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该监管局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的前身澳大利亚证券委员会一起形成了一种“双峰”监管模式,并一直在运作。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负责对银行、其他信贷机构、保险和再保险机构、注册养老金实体和其他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和投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双峰”模式和中央银行构成了目前澳大利亚金融监管的核心体系。
(二)将重要金融机构纳入统一审慎监管范围。《银行法》和《保险法》等一系列金融行业监管法律明确规定,apra可以对其监管下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出审慎要求。1999年,审慎监管局公布了关于接受存款金融机构(adis集团)审慎监管的监管建议草案,这是澳大利亚首次尝试对主要是银行业的多样化金融服务实施统一审慎监管。统一监管的优势在于可以统一监管理念、监管资源和监管标准,从而有效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监管目标,避免监管政策的冲突或“监管真理空”等现象,提高和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监管者在监管理论和监管实践之间取得平衡是有帮助的。统一监管模式是澳大利亚立法机构面对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所采取的立场。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完善,保信监管局基本形成了监管金融集团或公司集团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内容,并于2010年3月以讨论稿的形式发布了最新的“金融集团监管”方案。因此,apra可以将其监管范围扩大到整个金融集团,如由银行控制的基金公司和金融咨询公司,甚至非金融机构,如能源公司、航空公司/公司等。
(三)审慎监管框架的主要内容。首先是金融机构的财务健康状况,包括银行的风险资本水平和保险公司的负债估值;二是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人数超过非独立董事人数的要求;第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包括监管措施的风险度量指标和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价;第四,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和管理,如要求外部精算师独立报告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鼓励出现危险信号。
2010年,英国审慎监管机构(Prudential Regulatory Authority)发布了最新的金融集团监管讨论文件,并制定了被监管人的三级划分方法,即“三级监管结构”。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集团被划分为不同的监管层次,并给出不同的监管要求,如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控制。第一级是指由审慎监管机构监管、独立从事金融业务的单一企业法人,如独立董事、普通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注册金融许可证的超年金公司;第二层次是指主要从事特殊业务经营的金融集团,但不包括以超级年金为母公司的金融集团;第三层次是指控股公司结构,其子公司包括从事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的子公司和从事实体经济的非金融行业的子公司。
典型案件
(1)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是澳大利亚的一家主要银行,是澳大利亚四大银行之一,总部设在悉尼。1991年,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一家上市公司。
1.组织结构。本集团董事会负责任命首席执行官,根据管理层的意见制定本集团的战略目标,并监督本集团的管理、绩效、薪酬和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2017年,集团成立金融犯罪审查委员会,负责完善“反洗钱”流程和控制行动计划。营销管理方面,总行“国内金融服务部”设立“新产品研发中心”,负责全行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根据授权,中心负责人可以在全行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跨专业进行产品信息收集、新产品推广和后续监管。
2.操作条件。2018年,澳大利亚联邦银行集团持有和管理的总资产约为9751亿澳元(约47425亿元人民币),总收入为173亿澳元(约840亿元人民币)。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是澳大利亚最大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拥有52,000名员工,提供金融服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它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业务。以稳健经营著称的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是世界上八家长期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银行之一。在香港、上海、北京和中国其他地方都设立了分支机构。例如,本集团积极参与中国商业银行业改革,并成功参与齐鲁银行和杭州银行。2006年,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成立信达澳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46%),2010年,交通银行与交通银行共同成立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占37.5%)。
3.参与持股。澳大利亚联邦银行集团的投资领域主要涉及银行、保险和基金管理。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其他海外地区有许多100%控股的子公司。他持有中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的股份和交通银行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38%的股份。
(2) ANZ银行集团。ANZ银行成立于1835年,总部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是澳大利亚四大商业银行之一,总资产达9426亿澳元(约合人民币53138亿元)。在澳大利亚有781家分行,在世界各地有1265家代表处,参与中国天津商业银行,并打算参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1.组织结构。ANZ认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成功非常重要。ANZ的风险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由董事会授权,并在完善的框架内运作。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ANZ的人事政策高度透明,所有政策都在互联网上,并设立了一个人力资源自助中心,为员工提供有关人事政策的咨询服务,如工作晋升和劳资问题。
2.操作条件。ANZ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并连续六年获得澳大利亚年度最佳银行奖。2018年,ANZ集团总收入达到356亿澳元(约2009亿元人民币)。在中国,ANZ在2009年成立了广州分公司,可以将业务扩展到珠江三角洲。2010年,ANZ银行在成都成立了中国运营中心。2011年,ANZ银行在重庆设立了中国西部第一家分行,致力于支持重庆发展成为中国西部金融中心。2012年1月,ANZ银行杭州分行开业,业务范围覆盖整个浙江地区。ANZ银行集团在印尼、菲律宾、柬埔寨和越南也有投资。
3.参与持股。本集团的投资领域主要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基金管理。在投资服务方面,它持有ANZ投资服务(新西兰)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本集团亦拥有股份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位于澳大利亚的在线股票交易公司。
(3)澳大利亚国家银行。澳大利亚国家银行成立于1858年,在自然资源、能源和基础设施以及农业金融服务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在2019年《财富》全球500强中排名第479位。
1.组织结构。在组织结构上,澳大利亚国家银行非常重视风险管理,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公司组织结构。银行在集团层面设立了首席风险官,在集团层面设立了不同类型的首席执行官,以支持和配合首席风险官,包括首席信贷官、运营风险首席执行官、企业风险首席执行官、人事和文化首席执行官以及各业务支持部门的首席财务官。集团各成员企业均设有首席风险官,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个人银行、财富管理和批发银行的首席风险官,以及新西兰和英国的首席风险官。
2.操作条件。2018年,集团总收入为341亿澳元(约1925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为8065亿澳元(约45465亿元人民币),员工超过3.8万人。本集团主要以集团控股形式经营多个分行,包括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及财富管理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由各级各类委员会和首席风险官组成。集团层面的各委员会主要负责为各类风险设定一个宽泛的风险管理框架和偏好决策及管理政策,而商业银行、个人银行、批发银行和新西兰银行等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在业务部门层面实施风险框架。通过“自上而下”的风险决策和“自下而上”的风险执行实现业务成果。
3.参与持股。集团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银行、财富管理、国际基金等领域。本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包括澳洲国民银行有限公司、澳洲国民股份有限公司、澳洲国民集团(新西兰)有限公司、新西兰银行等。
启迪
(1)分类监管是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有益尝试。金融控股公司产业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具有金融机构的共性和各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背景,各金融集团自身业务更加复杂。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经济体来说,根据规模、业务范围、管理能力等指标对金融集团进行监管是一种监管理念,不仅可以控制风险,还可以促进合规发展。在这方面,发达国家不仅有标准的监管指标,而且有灵活的监管机制设计,其经验值得借鉴。在澳大利亚审慎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的分级监管中,并非所有金融控股公司都应纳入三级监管范围,二级类别只接受合并监管,而三级类别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在标准指数监管方面,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均对金融集团实施合并监管,并确定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暴露限额等指数标准。在柔性监督方面,首先是采用柔性原则确定监督对象。例如,在美国,由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指定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集团公司需要受到美联储的严格监管。其次,不同的监管标准适用于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美联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行业子公司实施不同的监管标准。英国审慎监管委员会根据“围栏规则”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团进行审慎监管。
(二)围绕风险管理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经营战略。金融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水平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澳大利亚国家银行和麦格理集团加强了风险管理,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系。例如,麦格理集团详细评估其打算购买的资产或项目,一旦发现现金流问题,将相应调整价格或不参与投标;集团建立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让每位员工和经理都能看到自己的损益账户;集团对新业务领域的拓展也持谨慎态度,项目的审批需要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200多名专家达到一定的认可程度。总之,麦格理对每个项目都进行风险控制,包括价值评估、风险管理、现金流管理、资金筹集和分配等。随着多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金融服务整体市场将越来越饱和,金融机构业务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使得企业的边际收益和风险不对称;随着宏观经济杠杆比率的提高,金融市场固有的不稳定性给金融机构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已经从寻求规模扩张转向寻求以风险管理为前沿的“无损失”业务流程和架构,这体现了金融业“操作风险”的本质,也是金融业精益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体现。
(3)全员营销,疏通渠道,提高金融集团的服务粘性。金融市场的竞争为客户提供了大量的替代对象和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业要抓住市场机遇,必须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探索金融集团组织模式和客户服务模式的创新。例如,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的“关系经理制”表明,现代银行不仅重视客户服务,而且重视维护和加强银行与企业的长期关系。该系统不仅要保证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还要更加注重对企业管理和发展战略的深入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企业发展方向分析客户潜在的财务需求,及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由此可见,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将“全员营销”作为商业银行营销模式的指导思想,即全行每个员工都是兼职营销人员,银行每次推出新产品时,各部门都要组织自己的员工观看介绍和演示,以便尽快熟悉新产品,快速有效地向客户推荐,充分发挥全行员工的营销潜力。通过渠道下沉和全员营销,金融集团内部的经营行为导向发生了变化,对客户的粘性增强,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标题:澳大利亚 金融控股集团 发展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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