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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傅秋实报道,11月26日,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2018年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业务评估结果公告。据悉,为全面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保险监管,促进保险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国保险协会(以下简称“保险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评价。
经营评估对象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经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不经营保险业务的再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和政策性保险公司不适用)。本次评估有151家保险公司,包括7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74家人身保险公司。共有20家甲类、51家乙类和6家丙类财产保险公司。甲类寿险公司13家,乙类寿险公司54家,丙类寿险公司6家,丁类寿险公司1家..
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财产保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和风险担保贡献率等12个指标组成。人身保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投资收益率和风险保障贡献率等14个指标组成。
在评价结果中,甲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率、质量和社会贡献方面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乙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率、质量和社会贡献方面运行正常的公司;丙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率、质量和社会贡献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标题:2018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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