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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4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中央政府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支付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延长种猪场和规模化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促进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加大生猪调出大县的激励力度,扩大生猪保险覆盖面,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加强省级财政协调。
在认真落实强制扑杀非洲猪瘟补贴政策方面,两个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补贴资金的分配方式,明确将当前的年度结算调整为半年度结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各县市要加快补贴资金的拨付,并在3个月内到位。
两部已明确将《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化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内,贴息范围将适当扩大,符合《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养猪场的通知》要求的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建设资金将纳入支持范围。
对大县转移生猪的奖励将进一步加强。根据通知,今年中央政府将适当增加大县生猪调出奖励资金规模,并动员地方政府尽快将增产潜力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奖励资金的使用按照《生猪(牛羊)向大县转移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重点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两个部门还临时增加了良种母猪和育肥猪的保险范围,良种母猪的保险范围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育肥猪的保险范围从500元提高到600元,提高到800元,扩大了育肥猪的保险规模,进一步增强了生猪养殖的抗风险能力,调动了养猪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政策执行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提出支持实施良种补贴等政策。今年,我们将扶持生猪养殖大县,通过调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结构,补贴良种猪的购买和使用,推广人工授精技术。补贴对象为使用改良猪精液进行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为每头可配种母猪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40元。这两个部门要求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县生猪运输车辆净化中心建设。
在加强省级财政协调方面,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对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支持力度,强化省级财政部门的协调作用,降低或取消对有实际困难县市的县市财政承担比例,确保中央和地方支持措施落地生根。农业和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切实落实政策,促进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记者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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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部门发文:促进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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