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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经进行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作为新时期的第一次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旨在更全面地了解人口及相关信息,更好地了解家庭背景,为党中央、国务院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客观、全面的参考
随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临近,最近关于人口普查中“查人”和“查房”的消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人认为,房屋普查中的登记是为房产税的征收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这种观点极其不可靠,而且完全不合时宜。在人口普查中登记住房条件将不会成为房产税征收的依据。
人口普查是根据现行政策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是一项重要的全国性调查,也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收集人口数据的基本科学方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经进行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前一次人口普查过程中,住房登记也多次涉及。
例如,在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统计部门登记了相关的住房信息数据。不仅如此,相关的统计口径还很详细,包括各地区按房屋用途、建筑层数和承重类型划分的户数;各地区按住房竣工年龄划分的家庭住房情况;不同地区按住房设施分列的家庭数量和不同地区按住房来源分列的家庭数量。
例如,在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也有与住房有关的数据,包括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拥有住房的家庭数量;按人均住房面积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代数和房间数划分的户数。
由此可见,“查房”是普查中的“例行行动”,不是一个新项目,所以不值得大惊小怪。至于说“查房”是为开征房产税铺路,这是一种误解。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将“查房”与房产税联系起来也是站不住脚的。《全国普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或披露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一普查对象身份的数据,不得作为针对普查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相关统计法规也明确指出,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一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数据,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的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其他目的。
由此可见,不仅是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而且从我们的日常统计报告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数据,都不能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也不能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总的来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作为新时期的第一次人口普查,旨在更全面地了解人口及相关信息,更好地了解家庭背景,为党中央、国务院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客观、全面的参考。在人口普查过程中,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准确申报,配合人口学家的工作,才能了解人口的家庭背景、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情况,使政策更加准确、有针对性,造福人民。
标题:经济日报:“查房”不会成为房地产税征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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