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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成功办理了第一批以非央行评级的普惠小额贷款为抵押的信贷资产质押再融资业务。本次质押使用的信贷资产为未经中央银行(企业)评级的普通小额全能贷款,涉及贷款874笔,金额5.0521亿元,为黑龙江省冀东农村商业银行发放1亿元支农再贷款、招远农村商业银行发放5000万元存量支农再贷款、兰溪农村信用社发放9000万元扶贫再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黑龙江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主要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的贷款。总的情况是,没有合格的证券抵押品,可以抵押的信贷资产也很少。信贷资产质押范围扩大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直支行立即梳理了以非中央银行(企业)评级的信贷资产为抵押物支持再融资的信贷政策出台流程,并制定了《黑龙江省非中央银行评级信贷资产质押操作指引(试行)》,为非中央银行(企业)评级的信贷资产质押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及时组织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准确了解信贷资产质押政策的操作流程,确保符合再融资的发行要求。
据报道,将中央银行(企业)未评级的普通小额贷款和普遍范围的绿色贷款纳入信贷资产质押范围,有效解决了黑龙江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合格质押金额低于再融资授信金额的问题,扩大了信贷资产质押范围,有效满足了金融机构合格质押的需求。从审核信贷资产质押到完成支农再贷款发放只需3个工作日。信贷资产质押工作周期大大缩短,既保证了春耕的顺利进行,又盘活了现有信贷资产,解决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物资金短缺的问题。
标题:黑龙江省成功办理首批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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