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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当街被女性打招呼:宝马是我买的,因为被威胁不敢报警。
5月9日,陕西西安网民宣布,非汽车车道上停着一辆银灰色宝马车,男性在车后打了女性一巴掌,多次试图让女性进入行李箱。 女性哭了,男性不停地暴力,摄影者喊着不要。 15分钟后,男性强行把女性推到副驾驶离开。
据民警调查,当事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惹了麻烦。 最初双方决定自己解决,不需要通报。 11日下午,女子闺蜜和家人鼓励观看网络视频报警,陪同派出所。
昨天20:06,西安召开公安发布警察通报,派出所已经表示受理该通报,将依法调查解决。
昨天晚上,记者独家对话打了女子梅梅。 “我不是网上说的拜金女。 这辆宝马车是我自己的。 5月9日警察打电话来时,没有报警是因为他继续威胁要杀我。 ”。
害怕女性受到死亡威胁而敢在好朋友的陪同下报警
据记者管辖区的警察说,民警于5月9日当天接到警察的通报赶到现场时,录像中的男性和女性开车离开。 为了避免发生侵害事件,根据车辆新闻,管辖区西安公安经过分局开元路派出所民警联系了当事双方。
据该女性好朋友介绍,5月11日早上,在社会交往媒体上看到好朋友被殴打的录像,鼓励和家人一起报警。 因此,她要求对加害者进行立案调查,陪同当事人女性向开元路派出所通报,离开派出所去医院进行诊断说明。
宝马车上女性自己购买网络攻击使女性成为拜金女等发言是不真实的
5月11日晚,记者谈话被一名女性殴打。 “我不是网上说的拜金女。 这辆宝马车是我自己的。 5月9日警察打电话来时,没有报警是因为他继续威胁要杀我。 ”。
女性明确表示,最初没有选择报警是因为男性不断受到威胁,她非常害怕。 在被殴打的过程中,男性主张“杀了她”,之后也继续对本人和家人构成死亡威胁。 「
网上播放的视频还是一部分,打我的时候,他还给我放了两次车行李箱是我自己溜出来的,后来他抱着我扔在地上的时候,我感觉腰快断了。 殴打的男人看到路人的通报后威胁说“进监狱后我会找朋友杀了你”。
据此案陕西亨廷法事务所魏培律师介绍,法律保护各公民的人身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殴打和伤害别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受害者说,男性至今为止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施暴威胁。 如果这个事实被公安机关认定的话,施暴的男性很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魏桢2培律师还说,殴打和伤害他人的结果不如行政处罚简单,如果结果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公安机关未认定违法行为的,受害妇女可以亲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暴男子承担道歉、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这也警告了很多女性朋友,家庭暴力只有0次和无数次,遇到侵害的情况下可以拿着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女性联盟等寻求帮助。
资料来源:陕西交通广播西安晚报华商网等
标题:【要闻】西安当街被打女子发声:宝马是我买的,不敢报警因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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