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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便利店品牌连锁发展的工作通知》。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便民商业设施,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居民生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需求,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
关于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建设,通知提出了六项要求。
首先,高度重视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发展。通知指出,便利店是最贴近人民生活的零售业态,是满足人民便捷消费需求、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中国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了发展,其增长率多年来一直处于零售业态的前列。但仍存在品牌连锁店总数不足、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不完善、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推进便利店品牌连锁发展,有利于提高消费便利性,提高消费质量,激发消费潜力,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要提高认识,把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和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的重要起点,应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第二,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促进城市。通知指出,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发展在城市中得到促进。按照“统筹部署、重点推广、分步延伸”的工作步骤,2019年应率先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各地要重点推进这些城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其他城市进行推进。
三是抓紧制定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计划。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会议精神和《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规划编制要点》(见附件)要求,指导相关城市推进品牌化、连锁化和智能化,抓紧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有必要组织咨询机构、智库专家、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参与方案的制定和论证,以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应在7月底前向商务部提交工作计划,其他城市应在9月底前提交工作计划。
第四,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针对影响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突出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借鉴北京、Xi、福州等城市的做法,着力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推动出台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政策,从门店选址、注册、营业执照、技术应用、供应链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便利店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我们要把已经出台的政策落实好。
第五,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通知,商务部将建立部门、省市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从便利店布局、发展质量、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指标,重点指导和推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每季收集反馈进展和问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城市的监督和指导,明确时间表和阶段性成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计划。相关城市应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街道等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正常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六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根据通知,商务部将组织编写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报告,采用多种沟通方式,总结推广各地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各种渠道开展交流合作,为便利店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工作进展、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上报商务部。
通知附件还要求,各地要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标题:中国将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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