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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主编全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于8月12日晚宣布,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原则同意公开征集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的受让方。公告还披露了受让方的三个条件,包括九项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标准条件、有利于促进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条件。如果此次转让完成,可能会导致格力电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根据公告,格力集团计划转让格力电器15%的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44.17元/股。根据这一估计,接管这项提议将花费4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18.22%的股份,此次转让后将持有3.22%的股份。
谁能接手这只备受关注的大白马股?让我们先看一下转让的门槛: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第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最多包括两个受让方,且必须是一致行动者;拟受让方承诺,股份转让后,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不得少于36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有九项具体要求,如有合法的资金来源、良好的商业信用、已为股份转让价格足额筹集资金或有财力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格。二是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包括受让方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意愿;拟受让方不得有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的重大不利安排;拟受让方应能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和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并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第三,有利于促进珠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受让方具备促进珠海产业升级或整合的资源,有能力为珠海引进有效的战略资源,愿意为珠海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上述三类受让条件似乎都不是很高。毕竟,没有资产规模不低于数百亿的量化要求,也没有企业属性限制,甚至允许两个收购方共同接受受让方。然而,一些看似模糊的条件只是为转让方的“择偶”留下了灵活性空。如“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引进有效技术”等。,什么是改进?什么是有效的?谁负责?董明珠还是珠海SASAC?
关于收购方,之前有三种猜测:第一,像富士康、苏宁和阿里这样的知名巨头;二是厚浦投资等实力雄厚的投资机构组织了一次集团收购;三是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和核心经销商。从最新披露的受让条件来看,上述清单实际上符合要求。
根据公告,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拟受让方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在本次公开征集公告之日(即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格力集团提交一套完整的受让申请材料。
同时,拟受让方在提交申请材料前,应向格力集团支付63亿元人民币(或相当于美元,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作为本次交易的签约保证金。
根据公告,格力集团能否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征集到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尚不确定。
标题:开出三大受让条件 格力电器易主式混改方案获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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