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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明确政策,着力抓好“六个稳定”;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的措施,推动有效投资,支持短期扩大内需。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当前,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增强紧迫感。主动行动要把“六个稳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利用好反周期调整政策工具,在落实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梳理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制定准确的政策。要采取更多措施稳定就业,加大高职院校100万人扩招力度,利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余额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研究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和技能培训资金规模。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供应和价格稳定措施,启动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适时联动机制。我们要切实落实简单管理、降低税费的措施,优化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们要着眼于补短、惠民、增力,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今年限额内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在9月底前发行,10月底前分配到项目,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进行预调和微调,加快实施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措施,适时运用RRR总体下调和RRR定向下调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普惠金融资金投入,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压缩责任,加强合力,做好“六个稳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范围内。
为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会议确定:一是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的需要,明年新增专项债券将按规定提前发行,确保明年年初可以使用,扩大使用范围,重点是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城乡电网等能源项目、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农林水利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职业教育和托儿、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专项债务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债务置换和完全商业化的工业项目。第二,可用作项目资本的特殊债务的范围明确界定为满足上述关键投资的主要基础设施领域。以省为单位,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务资金规模约占全省专项债务规模的20%。第三,加强项目管理,防止“半拉”项目。根据“资金随项目走”的要求,专项债务的金额倾向于手续完备、前期准备充分的项目,优先安排发放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有建设条件的地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储备,项目必须盈利。他们应该选择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是群众所期望的,也是迟早要做的。与此同时,他们还应防止仓促采取集体行动,以确保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
标题:国务院:加快专项债发行 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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