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勇)昨天,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安排了医疗保险跨年度住院结算。其中,参保人在12月29日、30日、31日新入院,需要在不同年份继续住院的,应先以自费患者身份办理入院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办理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自2018年1月1日起,这些参保人员进入医疗保险医院时,入院日期定为2018年1月1日,所有医疗费用转入医疗保险。2018年首次为此次住院提供了可扣除额度,2018年医疗费用纳入了整体计算。参保人在2018年1月1日后住院的,按照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正常程序办理。
不同年份需要继续住院的精神病住院患者将于12月27日、28日和29日出院,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至10日再次参加医疗保险住院。如果您在2017年12月1日之后住院,则跨年度住院免赔额为零;如果您在2017年12月1日之前入住医院,跨年度住院扣除线在2018年是第一次;医疗费用包含在2018年的整体计算中。
享受2017年门诊慢性病治疗的参保人员应在年底前使用,新年后不再享受2017年门诊慢性病治疗。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因单位欠费或其他原因已出院但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必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未缴纳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必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出院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不同年份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离休干部将于12月27日、28日和29日出院,201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医疗保险。
编者:于涛
标题:市医保提醒:今年最后三天入院先按自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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