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勇)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2016年对定点医疗保险机构的评估中,全市发现16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这16家医疗机构是山西省大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省肛肠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西省博爱医院
非法收费主要包括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收费、套用收费等。其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法金额856.2万元,原新农合基金违法金额222.7万元。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规定,违规的医疗机构予以扣除,不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扣除。违规总金额为856.2万元;视情节轻重,根据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的违法行为将被扣分,如果扣分12分,其医疗保险处方权将被取消。此外,市政府将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处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金额5倍的罚款,罚款总额为4281万元。违规罚款总额5137.2万元。
但市人社局也表示,考虑到原NCMS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整合始于2016年底,2016年对原NCMS的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估是按照原NCMS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与此次评估相关的原定点医疗机构免于违规处罚,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应予以警告并立即整改,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发生。
编者:于涛
标题:太原市16家医院违规收费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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