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郝)据市卫生计生委介绍,为加强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我市将从即日起对医疗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管理评估。

根据规划,信用评级评估主要集中在委直属医疗机构,评估周期为一年。新建医院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一年后,由卫生规划行政部门进行首次信用评价。

太原市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目前,2018年医疗机构信用评级管理评估已与医疗机构现场核查同步完成。从2019年开始,评估将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方法是医院自查和现场评估相结合。医院按照《山西省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标准》(2018年版)进行自查自纠。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对医院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太原市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信用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评价标准》,900分(含900分)为甲级;得分在750分至899分(含750分)之间的为乙级;得分在600分至749分(含600分)之间的为丙级;得分低于600分或有单个否决项目的认定为D..核查期内信用等级为D级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核查时给予1个月至6个月的暂停核查期。只有信用等级在乙级(含乙级)以上,才能申请医院等级评定。如果信用等级低于丙级(含丙级),您不得申请医院级别的晋升。

太原市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将通过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及相关媒体定期公示。信用评级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增减。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单个否决项目或医疗操作规程的医疗事故,直接降为D级;医疗机构拒绝接受信用评估,或者不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将其评估为D级..

太原市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随着法律执业程度和质量安全的变化而升降。市卫生计生委将动态调整日常监管对象,重点监管信用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

编者:于涛

标题:太原市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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