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勇)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离校的失业大学生可以申请就业见习,以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

据了解,我市鼓励两年未就业的山西籍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以促进其就业和创业。

离校的失业大学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同一单位受训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我市规定,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要求的大学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可优先安排就业见习。

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大学毕业生与实习单位达成实习意向,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学员所在单位将在1个月内将学员名单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办单位备案。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应包括:见习期限、工作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双方学员应自觉遵守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试用期满后,由试用期单位对学员进行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试用期证书》。受训人员由受训单位雇用(记录),受训时间可用作计算长度。

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为了鼓励就业见习,我市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边远贫困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国家级贫困县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可扩大到中等职业毕业生。此外,吸收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于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见习人员的指导和管理费用。企业(单位)可按季度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我省一类地区工资标准的50%。

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鼓励见习单位提高就业见习保留率,对保留率高于50%的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就业见习保留率每提高10%,补贴标准提高我省一级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如果试用期保留率高于80%,补贴标准将提高我省一流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标准后的补贴金额根据实际保留的学员人数确定。实习生单位发生的实习生补贴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规的,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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