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勇)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采取了四项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准确的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质量。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通过创新和创业促进就业。”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同时,各部门也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完善了学费补偿、税收优惠、企业担保贷款、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等具体实施办法。”
准确的就业服务是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保证。市、县(市、区)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将建立健全准确的就业服务机制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的重要体现,积极搭建供求平台,根据毕业生不同阶段的需求和求职意愿,准确推出相应的就业和创业政策、岗位信息和指导服务,实现就业服务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市人社局还加强了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指导和帮助,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和创业。
各级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利用自身优势,与市属高校合作,积极搭建多种双向选择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中的新型就业模式,及早规划和部署,积极采用现场双向选择和在线视频双向选择、大规模综合双向选择和小规模专项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主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快速、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此外,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继续实施太原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以促进创业和促进就业。相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清单,以促进政策的落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园、孵化基地、Maker 空房、留学回国创业园等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确保咨询服务有详细说明,项目孵化有指导,项目开发有跟踪。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四项措施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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