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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涛)昨天,记者从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其中最高补贴标准为2000元。
据了解,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项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基本相容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工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
如何具体应用?据报道,雇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颁发后12个月内,向其投保的失业保险机构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或委托其所在单位申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属于企业职工。申请时失业的,应当在失业前向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时,请填写《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并附上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员工财务职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之后,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具有金融功能的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为:获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500元;获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2000元。
编者:于涛
标题: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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