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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年6月发布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指出,在试点阶段,可以通过优化职工医疗保险统一账户结构、转移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余额、调整职工医疗保险费率、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担的多渠道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等方式筹集资金。
从三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了多种筹资方式,主要来自以下渠道:
一是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转,包括按比例划转、按一定数额和人均标准划转。例如,长春市历年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动用余额的10%作为护理保险启动基金。成都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余额中划转5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余额按70元/人/年划转,城乡居民按35元/人/年划转。
二是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转出。例如,安庆按20元/人/年的标准转让。
第三,个人医疗保险账户被转移(或由个人支付)。例如,长春市按当月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0.2%进行转移。
第四,财政补贴。一般来说,某些补贴是按人头发放的,或者支付补贴是发放给困难群体的。例如,南通实行40元/人/年的财政补贴。与此同时,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极端贫困工人家庭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年级)得到政府的全额补贴。
第五,雇主付钱。
第六,其他形式,包括福利基金等。如石河子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每年50万元的标准转入护理保险基金。一些城市(如南通)主动接受企业、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的捐赠。目前,中西部少数试点地区财政紧张,医疗保险基金压力也很大。财政补贴尚未安排,大部分由医疗保险年度新筹集的资金支持。
标题:长期护理保险资金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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