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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决定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对包括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在内的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进行调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庆三峡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金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决定相应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对包括中国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在内的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进行调整。详情见附件。
请管道运输企业根据单位距离管道运输价格(运价)和天然气进出口运输距离计算、确定并公布我公司管道运输价格表,并报我委(物价部门)备案。
二、管道运输价格包括燃气损耗和其他费用,管道运输企业不得收取运输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请各省(区、市)结合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尽快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短距离管道运输价格,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全部红利惠及用户。 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表
标题: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 发改委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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