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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8月4日电(记者刘志强、萧炎)贵州省卫生保健委员会、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立诊所、卫生院(室)、医务室和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贵州将为养老机构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医疗救治,并推动所有养老机构至少与一家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医疗机构应当为合作养老机构提供优先就医和优先住院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具体内容、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方便就医。
此外,贵州还将探索建立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组成的医疗养老协会。医疗机构将为养老机构快速就医开辟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可作为医疗机构中老年人康复后的护理场所,鼓励医务人员在协会中执业。
下一步,贵州还将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大力推进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逐步建立互联网诊疗网站,纳入全省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医疗护理结合机构远程医疗建设。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贵州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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