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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商务部在互联网上举行了例行记者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锋表示,今年以来,我们与多个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目前,相关程序正在实施,并将在近期发布。
有记者问:我们注意到商务部最近取消了《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这是什么原因?下一步如何管理原油和成品油市场?
高锋表示,商务部于2006年制定并颁布了新废止的《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规范国内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高锋指出,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取消了成品油批发和储存经营资格的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审批工作下放给了地市级人民政府。
高锋表示,根据国务院“配送服务”改革的要求,商务部于1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配送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取消审批和下放政策。明确了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明确了批发仓储经营资格被取消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仍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质量、税务、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高锋还介绍说,今年以来,为了加快完善新的石油流通管理体制,我们与多个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促进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在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目前,相关程序正在实施,并将在不久的将来颁布。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全面落实“配送服务”改革任务,促进石油流通标准化、有序化、优质化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近期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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