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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要点高校对高考加分政策的态度 实习生 程枝文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07-2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在查询了年全国100多所“211工程”高校的招生章程后,笔者发现,全国要点高校绝大部分承认各地高考加分政策。但在具体的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参照的又占大多数,实际高考成绩相并且,优先录取有高考加分者居多。高校对高考加分态度,大体有以下5种类型。
第一类是 完全同意厦门大学招生章程第七章第十七条,“我校基本同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新增(降)分政策。 专业(类)录取凭考生身份证(高考分和照顾分)制作专业身份证。 ”。 天津大学招生章程第四章第十条规定:“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我校大体上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要点的相关规定。 专业以合格分数为标准,分数相结合,优先录取实际分数高的考生。 ”。 根据相关规定,这类高校在投票时和专业录取时以投票分数为主,投票分相,以实际高考成绩为主。 类似的高中有北京大学、辽宁大学、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南京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 第二类,投票同意但不同意专科录取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章程第四章第十条规定:“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是考生中最高的项目加分项, 提交文件后,我校按考生实际分数的排列顺序进行了录取线。 考生等价基准点相同时,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 根据中南大学招生章程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安排学科大类时,优惠分不计入总分,有优惠分的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这些大学的招生章程,投票时允许加分,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主。 类似的高校有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郑州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 第三类,投资者同意,但专业录取态度不明 复旦大学招生章程第6条中记载:“我校基本同意各省级教委(或招生)积分投资的相关政策。” 章程中说允许加分政策,但是在具体的专业录取过程中,不清楚是以投票点还是实绩为主,在投票点上分相,又与实际分相,没有证明优先采用哪一个。 类似高校有同济大学、新疆大学、山西大学、贵州大学、青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等。 第四类,不同意但考虑的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第三章第九条规定:“高考实际分数(江苏:实际分数和等级)相同时,优先考虑相关科目分数高或教育部政策规定降低分数提交文件的考生。” 第五类,态度不明 云南大学招生章程中未发现加分政策对高考的态度表现。 相似的高中有西藏大学。 / h// h// h /
标题:“国内要点高校对高考加分政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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