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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蓉)根据市气象和环保部门的判断和咨询,我市的气象条件不利于未来48小时内污染物的扩散,污染物浓度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12月19日12: 00至12月21日12: 00)。
其中,健康保护指导措施包括: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患者应呆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练习、运动会等活动。环保、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和区政府根据行业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科普知识的宣传。主动减排措施包括:公众应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关闭车辆,减少车辆原地空转时间。加大施工现场、裸露地面、材料堆放等场所防尘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道路清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拒绝在户外烧烤。减少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原材料和产品,如涂料、油漆和溶剂。
强制性减排措施是在保证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增加对非高峰生产企业、应急管控企业、热力站、电力生产供应企业的检查频率,确保各种煤堆、料堆、渣堆的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与此同时,除紧急救援外,城市地区还将停止房屋建筑、拆除建筑工地、市政管理、道路、水利、绿化和通信等建筑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停止运输(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防尘措施。经市政府批准后,省、市重点工程和地铁建设用地可正常建设(含渣土运输)。此外,对列入涉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黄色预警名单的企业,将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发布重污染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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