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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主编
为夯实监管数据基础,不断提升公司数据治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中国保监会非银监局近日下发《关于征求个人保险公司意见的函》,征求个人保险行业监管数据标准化的意见。
据了解,保险业监管数据侧重于统计口径,多为业务数据,财务会计、公司治理和资产数据较少,数据分散、失真、不相关,不能完全满足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需要,难以保证监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为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机构检查局会同银行监管部、个人保险部和中国银行银行保险部成立了工作组,并邀请多家保险公司派员参加。通过对监管需求和保险机构业务及信息化现状的全面深入研究,充分吸收和借鉴了银行业和保险业在系统和数据标准方面的经验,用了3个月时间编写完成了《保险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个人保险版)(以下简称《规范》)。
具体而言,该守则包括四个模块:机构人员、会计、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为了弥补会计和投资业务两个模块的不足,《准则》对这两类数据的提交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
以投资业务为例,《准则》要求保险公司根据记录信息的不同粒度和及时性,提交委托投资和独立投资两类数据。对于委托投资,保险公司主要关注投资策略和回报,只需要通过委托投资表提交投资组合信息;对于独立投资,保险公司记录包括投资交易流程在内的全过程数据,需要提交投资组合层、证券层和交易流程层的全部信息。
据了解,《规范》只规定了监管数据的业务属性和技术属性,保险公司只需按照《规范》的要求将自己的数据映射成统一的标准格式,便于监管机构建立统一的监管分析和处理模型,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湘南表示,根据该规范,监管机构将能够获得个人保险业几乎所有重要领域和风险点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具有多维度、结构和标准一致、粒度适当的特点,有助于监管部门构建监管“大数据”。
标题:人身险业监管数据 标准化规范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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