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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布的《平等发展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系统梳理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生动展现了70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的历史进程。从白皮书对70年来维护妇女权益法律制度的梳理和总结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将男女平等的政治主张提升到国家意志的高度,确立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通过立法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和体制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法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法普及等方面落实男女平等原则,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制基石更加牢固。
在立法层面,不断完善的是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法律是治国最重要的部分,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对妇女权益的有效保护离不开立法的引导和推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此后的所有宪法修正案都坚持这一基本原则。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婚姻法,它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打破了封建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束缚、压迫和破坏,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妇女的命运,极大地提高了她们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在以前的修订中,《婚姻法》重申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并相继增加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补偿家务劳动和补偿离婚损害的条款,以保护妇女权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进程不断加快。1992年,新中国颁布实施了第一部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2005年进行了修订,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人身权利以及婚姻和家庭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取得了新的突破。2015年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为促进解决妇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平等、和谐和文明的家庭关系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同年,《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嫖宿幼女罪,加大了对侵犯幼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的严惩力度。2018年,对《农村土地合同法》进行了修订,确保农村妇女广为人知,并有权以她们的名字命名。在坚持男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承包家庭中男女平等的原则。已经颁布的民法的一般原则和正在编纂的民法的各个分支都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和完善。
在执法层面,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它的实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权益的依法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重视出台依法行政中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划和政策,强化工作机制,使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能够层层落实,转化为现实中的男女平等。
以就业为例,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在《政府工作报告》、《促进就业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等文件中,国务院要求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体制性障碍,落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法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执法,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例如,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联合面试机制,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面试,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供了机制保障。
在司法层面,保护妇女权益的司法制度机制不断创新。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在保障妇女权利和促进性别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司法保护是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武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中不断完善的相关体制机制,努力让妇女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公正。例如,在近年来开展的家庭审判改革中,我们坚持人性化的审判理念,通过改革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实现了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目标。许多地方法院设立了婚姻家庭审判庭和家庭审判庭,探索实施“离婚财产申报”等制度措施,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进行调解,注重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家庭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出台了保护妇女权益的家庭审判诉讼指引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 这对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了男女平等法律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实施。
在普法层面,保护妇女权益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增强妇女的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前提。
从1986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2016年的“第七个五年计划”,国家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妇联还制定了专项普法计划,坚持在3月8日国际妇女节、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刻坚持普法与宣传相结合。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以“中国法治建设,妇女行动起来”为主题的各级妇联组织,联合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成员和社会团体,通过选好案、说好案,开展普法活动。 生动具体地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增强妇女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在新的时代,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回应妇女对民主、法治、公平和正义日益增长的需求,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将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张作者张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兼研究员,作者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伟
标题:贯彻男女平等宪法原则 奠定妇女权益保障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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