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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12月23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修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的报告。据沈春耀介绍,《民法典(草案)》由总则、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七部分组成,共1260条。私人借贷,高空抛物线,禁止性骚扰,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民法》草案作为一个整体首次亮相,也回答了这些令人十分关切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说,民法典草案将于2020年3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将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律。”岳对说:
■合同编写:拟禁止高利贷
合同草案第二稿规定,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此,有委员建议,为了解决民间借贷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建议明确禁止高利润借贷。经研究,宪法法律委员会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并将这一规定修改为:禁止高利润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10月21日,两所大学的两个系刚刚发布了司法解释,正式将高利贷定义为非法经营罪。至于借款利率,两个高点也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24%的利息综合折算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超过36%的年利率,如果支付,仅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也就是说,私人贷款的利率不超过24%是合法的,而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通常被称为高利贷。
校园贷款和日常贷款等非法私人贷款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陈海毅法官建议在贷款合同一章中明确区分商业贷款和私人贷款。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禁止无证从事商业贷款,对已签订的贷款合同应给予负面评价,并应将其视为无效或仅作为一般自然贷款,不支持其利率协议。
■产权系列:增加“居住权期”
《物权法(草案)》完善了居住权合同的内容,增加了“居住权期限”,进一步明确了居住权期限的规定,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死亡,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制度是这部民法典物权编的亮点之一。
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占有和使用他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此前,物权法草案第二稿提出:居住权是免费设立的;居民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享有的住宅用益物权,以满足居住和生活的需要;居留权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所所在地、居住条件和要求以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同时,第三次审查稿适度限制了第二次审查稿上述条款中“居住权无偿确立”的表述,将其修改为“居住权无偿确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人格权:学校和其他单位应采取措施禁止性骚扰
撰写禁止性骚扰条款是这份人格权汇编的亮点之一。此前,人格权第三次审查草案提出,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从属关系进行性骚扰。
在这方面,部分常委及公众人士认为有必要澄清上述条文中的“雇主”包括哪些主体,使该条文在防止工作场所及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在第三个试验小组的审议过程中,有委员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单止是雇主,连托儿所、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也是性骚扰和性侵犯经常发生的地方。如果作出这一规定,建议对儿童保育机构、学校、培训机构等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对儿童和学生的性骚扰和性侵犯。”12月23日审议的第四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将“用人单位”改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
与此同时,隐私的定义可能更加完美。第三次审议稿第810条第2款规定,隐私是指自然人不想让他人知道的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经过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将隐私的定义修改如下:隐私是指自然人拥有安静的私人生活并且不愿意被他人知晓的私人/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
■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线”
针对“谁对高空抛物负责”的问题,侵权责任法草案完善了高空抛物的责任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空抛物坠落物的发生。以前,“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建筑经理”。
袁胜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单爱平表示,以前,一般来说,这是一个有明确安全义务的营业场所。如果它未能履行其安全义务,它将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一个楼宇管理公司,物业公司,甚至经营者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他们不能履行他们的安全义务。
高空抛物线终于不用为整栋大楼付钱了。对于侵权人和高空抛物人,前三稿审查稿中已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体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
■婚姻和家庭汇编:婚前隐瞒主要疾病可以撤销婚姻
《婚姻和家庭法》草案保留了先前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的决定。具体来说,草案规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如有虚假信息,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亚兰认为,该规定强调了婚前告知的义务,有利于保护对方的知情权,防止对方因婚后患病而承担过多的赡养义务,以及存在欺骗婚姻等道德风险。
关于文章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李亚兰说,随着医学的进步,有些疾病是可以治愈的。为了保持法律的连续性,不宜在法律中规定哪些疾病是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定义可与那些患有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的定义相比较,后者应由下级法律或行政和卫生部门解决。
标题:民法典草案首次整体亮相:高利贷等热点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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