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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的调查处理来看,目前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房地产租赁、装修、教育和培训。”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检查局局长杨洪灿在关于“保护消费”和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特别新闻发布会上说。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商业形式不断涌现,营销模式不断创新,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重要的商业资源。非法收集、购买、销售、使用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防范消费”和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防范消费”和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杨宏灿表示,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多发、隐蔽、难以查处。
据统计,在此次行动中,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1474起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款1946.4万元,并将154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其中,房地产租赁和销售行业涉及的案件和信息数量排名第一,调查案件273件,涉及信息153.2万条,罚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装饰行业234例,教育培训行业133例。
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及信息276.3万条,罚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继续组织开展“保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安全、更有保障的消费环境。(曲小丽)
标题:房产租售业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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