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岳)为加强示范区上市或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昨日,示范区投融资中心发布公告,建立“拟上市或上市企业资源库”。此举将推动许多企业实现直接融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示范区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中的支撑服务作用,帮助更多具有巨大增长潜力和明显产业优势的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根据相关要求,可入选资源池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示范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法成立并存续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业务清晰,可持续经营能力强,治理机制健全,运作合法规范;有明确的股权分置改革、上市或上市意愿,并与证券公司或保荐机构签订重组上市或上市服务协议;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或推荐机构签订重组、上市或上市服务协议的企业,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或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金星板”上市。
根据相关政策,示范区支持仓储企业优先申报各类财政补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后备资源库中,主板上市企业将获得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将获得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三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新四板(山西产权交易中心)”上市、完成股份制改造且融资成功的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示范区的激励政策与省市的相关激励政策并不冲突,可以同时享受。申请奖励的企业应提前入库,未入库的不予奖励。
目前,示范区投融资促进中心已经开始接受企业的入库申报,相关企业可以登录示范区官方网站下载入库申请表。
编者:于涛
标题:示范区建立“拟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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