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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667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4%,特殊说明除外)。其中,除汽车外的消费品零售总额268146亿元,增长9.1%。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495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除汽车外的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1097亿元,增长9.0%。

根据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前三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535.24亿元,同比增长8.0%;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43150亿元,增长9.0%。其中,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29112亿元,同比增长7.5%;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382亿元,增长9.0%。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按消费类型划分,前三季度餐饮收入32565亿元,同比增长9.4%;商品零售总额264109亿元,增长8.0%。其中,9月份餐饮收入3770亿元,同比增长9.4%;商品零售总额30725亿元,增长7.6%。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从零售业态来看,规模以上零售企业中的超市、百货公司、专卖店和专卖店的零售总额在前三季度分别增长了7.0%、1.5%、3.8%和1.4%。

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73237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57777亿元,增长20.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5%;实物商品、食品、服装和使用商品的网上零售分别增长28.9%、18.6%和20.3%。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2019年前三季度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示器

九月

1月-9月

绝对数量

(1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数量

(1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4495

7.8

296674

8.2

包括: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

31097

9.0

268146

9.1

包括:指定规模以上的消费品零售

12835

3.1

106692

4.1

包括: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

-

-

57777

20.5

按营业地

城镇

29112

7.5

253524

8.0

农村的

5382

9.0

43150

9.0

按消费类型划分

餐饮收入

3770

9.4

32565

9.4

其中:规模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15

7.1

6862

7.3

商品零售

30725

7.6

264109

8.0

包括:指定规模以上单位商品的零售

12021

2.9

99830

3.9

谷物、石油和食品

1341

10.4

10574

10.6

饮料类别

196

8.9

1548

9.8

酒精和烟草

372

4.2

2865

6.9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1058

3.6

9479

3.3

化妆品类别

255

13.4

2151

12.8

金银珠宝

205

-6.6

1938

0.6

商品类别

534

12.0

4338

13.6

家用电器和视听设备

730

5.4

6517

5.9

中西医药

522

6.6

4316

10.1

文化办公用品

285

-0.2

2283

6.4

设备

178

6.3

1396

5.9

通信设备类别

422

8.4

3379

6.4

石油和产品

1754

-0.4

14697

1.7

汽车类别

3397

-2.2

28528

-0.7

建筑和装饰材料

190

4.2

1449

3.6

注意:

1.该表中的速度是不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长率;

2.由于四舍五入,本表中的一些数据不等于项目总数。

笔记

1.索引含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向个人和社会团体销售的用于非生产和非经营用途的实物量,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获得的收入额。

网上零售:指通过公共网上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的零售总额。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和服务商品等)。)。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中,规模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年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单位)、年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由于规模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的企业(单位)范围每年都在变化,为保证今年的数据与上年具有可比性,用于计算规模以上消费品零售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率的同期数据与本期企业(单位)的统计范围一致,与去年公布的数据口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1)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配额标准并被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较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达不到配额标准,同时还受到新开业企业、破产和注入(暂停)销售企业(单位)的影响。(2)在2019年月报中,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8月-12月)结果,对2018年底的限额以上单位进行了重新核实和认定,不符合限额标准的企业(单位)纳入限额以下单位调查范围。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3.调查方法

对所有超过限额的单位进行调查,对低于限额的单位进行抽样。

4.环数据的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8年9月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进行了修正。2019年9月的修订结果和环比数据如下:

链条增长率(%)

2018

九月

0.65

十月

0.74

十一月

0.66

十二月

0.66

2019

jan

0.85

二月

0.40

行进

0.93

四月

0.41

阿美。

0.66

六月

0.90

七月

0.22

八月

0.67

九月

0.70

标题: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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