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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这次提出的三项改革措施,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支持地方政府实施减税、减费政策,缓解财政困难。从改革的总体来看,是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在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中迈出重要一步。改革财税体制任重道远。下一步,要研究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总体规划,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实施大幅度减税、大幅度减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改革推进方案》,明确了保持增值税“五五分成”比例稳定等改革措施。这一改革,一方面为大规模实施减税、减费提供了有力支持,另一方面,也是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举措。
今年,中国实施了规模超过2万亿元的减税和减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新增减税、减费11709亿元,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做强R&D、增加投资、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减费将对财政收支平衡带来巨大压力。对此,中央政府率先收紧银根,大力削减一般支出,安排地方转移支付超过7.5万亿元,增长9%;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减税、减费政策的落实。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大幅放缓。为确保减税、减费的顺利实施,必须有效弥补大规模减税、减费造成的地方财政缺口。
财税体制改革的各个环节都密切相关,甚至影响到整个身体。随着减税、减费的深入实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更加迫切。《纲要》指出:“实施大规模的减税、减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是实施减税、减费政策的重要保证。”
事实上,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建立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被提到财税体制改革的首位,这突出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构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权责明确是前提,财政协调是保障,区域平衡是方向。近年来,财政收支责任划分和税制改革得到大力推进,而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尚未全面启动。
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形成合理的中央与地方财政结构,为各级政府履行财权和支出责任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要把财权与事权的划分、税制改革结合起来,考虑税收属性,科学确定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方式和比例,适当增加地方税收,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制度。
国务院提出的三项改革措施,体现了保持现有金融结构整体稳定、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共享机制、稳步推进和完善地方税制改革的原则。最直接的效果是支持地方政府实施减税、减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从改革的总体来看,是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在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中迈出重要一步。
《方案》明确,2016年国务院确定的2-3年过渡期结束后,增值税收入“五五分成”的比例将保持不变,进一步稳定了地方预期。调整和完善增值税抵退税共享机制,使共享机制更加公平合理。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向后移,稳步进行地区划分,有利于培育和扩大地方税源。与此同时,需要进一步制定这些措施,以有效实施这些措施。
改革财税体制任重道远。财政部部长刘坤最近在《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指出:“要稳定方向,突出实效,重大改革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到位。”下一步,要研究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总体规划,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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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央地收入划分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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