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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浩)市农业委员会昨天宣布,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38元,同比增长7.9%。
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绝对金额在全省具有明显优势,高于全省平均3112元,居全省第一,高于第二。晋中市和阳泉市分别为734元和1074元;其次,增长率显示出放缓。上半年,我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省平均增速低0.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九位,分别比第一大城市大同和第二大城市漳州低1.3和1.1个百分点;第三,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9%,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0.8个百分点。城乡差距继续缩小,城乡收入比从去年同期的1.96下降到1.94。
编者:于涛
标题:8238元,我市农民收入增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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