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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郭、郭、徐)自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新政旨在对四类小规模食品生产商和经营者实施明确的规范要求:食品生产和加工小作坊、小餐馆、小杂货店和食品摊贩。
自从去年底新规定公布以来,引起了许多热烈的讨论。最近,微博热门搜索中出现了“北京小卖部不准卖或当场卖”和“马上就要告别煎饼摊”等话题,大多数网友表示担心煎饼、馒头、冷面等零食会消失。
对此,《今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煎饼店和包子店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现场生产和销售。
根据该条例,小型杂货店不得从事现场食品生产和销售活动,食品商贩不得经营特殊食品,如冷盘和冷盘、生水产品、装饰蛋糕、散装熟食、散装葡萄酒、保健食品、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的配方食品。
据介绍,不允许当场生产和销售的小杂货店是指销售包装食品的小商店,而不是像煎饼摊和馒头店这样的商店。
这意味着小餐馆和食品摊贩可以在现场生产和销售。网民关心的馒头、冷面等小吃都有固定的位置,属于小餐馆。如果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比如属于食品摊贩的流动煎饼摊,他们仍然可以正常出售小食品。
这项新规定实施了小作坊和小餐馆的许可制度,以及小杂货店和食品摊贩的备案制度。小规模食品生产商和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小作坊、小餐馆、小杂货店和食品摊贩。同时,小规模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从事食品网络经营活动,这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条例》对小作坊实行肯定列表管理,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小作坊生产的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同时,将对小型杂货店和食品供应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以降低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中国食品(香港股市00506)行业分析师朱表示,食品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过去的三年里,中国的餐饮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在餐饮业和食品加工方面表现出更大的控制压力,而在这背后,更多的矛盾正在重生。而如何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我们需要通过顶级的设计规范和一些详细的规定。随着新规定的颁布,将对一些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商业业态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
标题:新规实施 现场制售食品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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