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市农委、商务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和供销合作社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重点: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类别
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村集市和食品批发市场。主要类别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调味品、牛奶和奶制品、肉类和肉制品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有: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地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犯“山寨”(食品包装标签、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的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补救措施:开展大规模检查、大规模清理、大规模追踪、大规模作业和大规模培训
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环节进行了重大执法检查,收缴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各县(市、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加大现场检查监督和重点类别抽查力度,加强食品抽检工作,检查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加强食品标签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厉打击和规范违反《商标法》禁止条款使用商标和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商标侵权行为。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如果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线索,要循迹溯源,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一批非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依法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经商。涉嫌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运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共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群众性的预防和治疗。在重点目标、重点地区和村委会,张贴了12315、12316、12312等投诉,鼓励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教育和管理,揭露一些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东西教育身边的人。增强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发展和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的食品品牌。
整治目标: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2019年春节前,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没收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查处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的威慑氛围。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管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我们的记者周伟
编者:于涛
标题:太原市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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