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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给民营企业一个“定心丸”。整篇文章的内容与去年11月初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内容一致。重点是坚持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消除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障碍,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促进金融资源和民营经济的配置。
根据《意见》,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文件从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增加直接融资、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澄清和提炼。
差别货币和信贷
支持政策继续发挥力量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主要的融资渠道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银行信贷,二是直接融资。因此,《意见》主要从这两个渠道入手,提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对策。但是,从目前的融资情况来看,大多数民营企业主要依靠以前的融资渠道。因此,加强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最重要的是从银行信贷入手。
《意见》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难点。所谓“问题”和“困难”,是指“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着力解决金融机构不敢放贷、不愿放贷、无法向民营企业放贷的问题”。因此,《意见》从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提高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完善银行绩效考核和差别化监管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
特别是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意见》建议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完善包容性金融的目标明确的RRR减贫政策。提高再融资和再贴现额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包括支持农业的小额再融资和再贴现政策的私人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的支持,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对非存款贷款机构的监管。支持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发展,加快建设符合民营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和民营企业建立中长期银企关系。
可以看出,上述政策的实施将主要由央行推动。事实上,自去年底以来,央行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上述政策大部分已经在实施。所谓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畅通,是指市场上广泛讨论的从宽货币到宽信贷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普遍认为,自央行去年第四季度推出货币政策以来,货币政策的传导效应已明显改善,贷款融资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也大幅增加。尽管央行尚未公布今年1月份的金融数据,但新增贷款规模有望创下历史新高,且可能性较高,宽信贷政策的影响逐渐显现。
路透对近30家机构的预测中值显示,1月份新增人民币贷款预计将升至2.97万亿元,较上月增长近3倍,略高于去年同期;社会融资规模预计也将达到3.3万亿元。
光大证券(香港股票06178)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贷款、债券、资产支持型证券等融资市场呈现出“量增价减”的特点,表明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明显改善。针对“三大约束”的精确政策进一步发挥后,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将更加畅通,金融机构将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改善金融机构
激励相容机制
金融监管部门推出的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只是引导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的一块垫脚石。要激发银行增加信贷供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离不开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完善。
特别是对于银行基层员工来说,绩效考核机制的完善是他们增加民营企业和小额信贷服务的最重要动力。一位南方的资深银行家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尽职调查和豁免问题是影响基层银行不愿向私营企业放贷的主要原因。现实中,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往往对国有企业的不良风险掉以轻心,而对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却严惩不贷。尽管监管部门多年来一直建议对中小企业贷款实施差异化的尽职调查豁免要求,但却没有出台详细的量化的尽职调查豁免标准,这使得这一要求经常成为一句口号。因此,今后可以明确实行信用尽职豁免标准,这对提升基层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的积极性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意见》提出,要抓紧建立“敢借、肯借、能借”的长效机制。商业银行应推动基层分行集中精力,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尽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设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加大积极激励力度。对于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人员,应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和信用质量。建立健全尽职豁免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评估容忍度。建立内部问责申诉渠道,为尽职调查和豁免提供机制保障。
除了完善银行内部的绩效考核机制外,监管部门还应适当调整监管要求,积极鼓励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任务分配。央行货币政策部主任孙国峰最近写道,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关键在于形成一种激励相容的机制,鼓励银行主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而不是采用使用指标、分配任务的行政手段。
为此,《意见》还提出了许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强调商业银行应遵循经济金融规律,依法审慎经营,科学制定信贷计划,不得组织体育信贷。例如,在实施差异化监管评估方面,建议金融监管部门按照法人机构实施差异化评估,形成贷款数量和金额并重的评估机制。发现数据有欺诈行为的,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方面,建议从宏观审慎角度反周期调整商业银行储备资本;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虑因素;研究取消对保险资金开展金融股权投资范围的限制,规范战略股权投资的实施。
加强融资服务
基础设施建设
众所周知,许多金融机构宁愿成为“大玩家”,而不愿扎根并专注于私营企业和微观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不透明的业务信息、不规范的财务信息和缺乏融资担保,民营企业增加了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审计的成本,这使得金融机构望而却步。因此,《意见》还从加强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进行了部署,旨在解决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和信用不足的问题。
根据《意见》,应从战略高度关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开放相关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数据共享。地方政府依托全国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系统,着力建设和完善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跨层次、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发展多种信贷服务机构,鼓励信贷服务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支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利用公共信息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增加信守承诺的激励和违背承诺的惩罚。
除了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也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应在促进政府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坚持准公共性,不以盈利为目的,逐步降低反担保要求,符合要求的取消反担保。对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增长较快、家庭比例较高的商业银行可以提高风险分担率和贷款合作额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引导资金或信用担保资金,用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重点为首笔贷款、再融资贷款和展期贷款提供信用增级服务。研究探索融资性担保公司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有效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6号),明确了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在支农中的小额地位,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信用增级,不得向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一位在北京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对上述业务范围的限制非常有针对性。目前,许多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正在进行债券担保,为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提供信用增级。他们不愿意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做融资担保业务,因为这类业务通常风险较高,运营成本高,补偿多,不赚钱甚至亏损。如果我们明确关注民营企业和“三农”的主要业务范围,就意味着这些担保机构将面临业务转型,这有利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三农”融资。
标题:加强金融服务民企 政策相继落地效果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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