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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底以来,贵州艳波酒业有限公司遇到了维权问题。本来,随着公司产品知名度的提高,全国各地注册成立了几十家名称高度相似的葡萄酒公司,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2018年3月,艳波酒业被另一家公司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起诉。"原告成为被告。"
正当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时,贵州省盘州市检察院主动将法律送进企业,多次走访调查,为艳波酒业提供了十多次法律服务,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帮助企业依法保护产权、维护权益。
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严格贯彻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
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年,盘县(今盘州)银沙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陈裕鹏遇到了“大麻烦”。
原来,2017年底,为了解决合作社核桃种植基地的消防用水问题,陈裕鹏在盘州市盛京街石坳村老黑山建了一个消防水池。项目进行得如火如荼,公安机关来找过你。“当时我是个盲人,不知道如何犯罪。”陈裕鹏说,他不知道在修建这个水池之前,他必须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这确实是非法占用农业用地。一旦他起诉,他将面临长达五年的监禁。
正当他忧心忡忡的时候,盘州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到现场调查,使案件有了转机。处理此案的医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检察官纳志伟表示:“我们应该慎重对待此案,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前提下,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如果他在这个时候被判了实际的刑罚,对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普通人的致富途径将会减少。”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陈裕鹏修建消防水池主观恶性较小,事后认罪态度良好。合作社为征用当地农民的土地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修建消防水池是公益事业。陈裕鹏还积极补种了12700株树苗中的76.05亩,所以他决定依法不起诉。“核桃树两年后就能结果,5-7年后就能长满果实,这将带动近5万农民增收致富。”看着满山的核桃树,陈裕鹏对发展充满信心。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贵州美江印象茶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双宁对湄潭县检察院依法不予批准逮捕或起诉的决定表示感谢。
事情应该从2015年开始。由于银行的贷款削减,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都面临停滞。该公司欠了田某等11名农民工近6万元,在农民工多次要求下,该公司一直没有支付。2018年3月,公安机关对赵双宁涉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侦查,并提请湄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方面,它关系到大多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病例需要谨慎处理。”湄潭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泽发表示,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11名拖欠工资农民工的意见,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协调了公安、人文社会等部门的工作。2018年5月,赵双宁的家人集资支付了所有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并向11名农民工道歉,从而获得了农民工的理解。考虑到公司需要继续经营,且当事人没有社会危险,湄潭县检察院依法对赵双宁作出判决。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博表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家是企业的中坚力量。“检察官在批准逮捕、审查和起诉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案件时,应全面考虑案件的所有情况。防止逮捕和逮捕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充分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将法律服务推向企业大门
进入盘州市贵州艳波酒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在有序地进行生产。于董事长不时去车间检查生产情况,露出开心的笑容。但去年的这个时候,余还在忙于处理企业面临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过去,我只注重生产,而对商标注册和外观专利申请不够重视。如果出了差错,我知道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检察院的服务既贴心又及时。现在我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法律团队,产品商标已经获得批准,我们已经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这为今后的发展消除了许多隐患。”余刘芬动情地说。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和“检察长”。“董事长座谈”、“联合检查与企业建设”、“一对一”法律服务等四项活动作为载体,努力提高企业家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
遵义市湄潭县是中国著名的茶叶县。拥有茶园60万亩,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538家,年产值500多万元的大型企业350家。为了服务湄潭县茶叶产业和茶叶品牌的健康发展,湄潭县检察院将干警分成5个调查组,深入当地15家知名茶叶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企业需求。
为了携手更加努力地共同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去年4月,湄潭县检察院会同湄潭县公安局、市场监督局等6个部门,制定并发布了《保护茶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茶叶产业健康发展的十二项工作规定》,为湄潭县茶叶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将法律引入企业是为了提前防范和防范风险。2018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上门考察、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走访了2067家调研企业,形成了191份书面调研报告,为企业提供了1827条意见和建议;组织了一次"两长"座谈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3252名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重点是创建一种新型的"亲清"检企关系;全省检察机关向企业发送法律1369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教育和引导企业和企业家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威宁彝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员安琮说:“过去,我看到检察院的同志们,企业家们不得不四处走动,尽量不来往,不见面。现在他们要求我们及时协商和沟通,变化是很明显的。”
与各职能部门携手优化经营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是要‘包到底’,而是要学会‘牵手’。”遵义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罗怡君表示,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涉及方方面面。当企业家权益受到侵害时,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是不现实的,但应该与各职能部门“携手”共同优化企业法律环境。
黔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卓上任6年来,对处理民营企业案件感触颇深。他认为,为民营企业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检察院发挥其作用还远远不够。各部门要达成共识,共同努力,共同解决问题。
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涵予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贵州省检察院的一系列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民营企业学习、守法和理解法律;与此同时,它为私营企业反映问题铺平了道路。“最重要的是让民营企业家群体对中国司法机关的工作和公信力有新的认识,增强他们对法治的信心。”
实践中,为进一步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贵州省检察院会同省法院、公安、工商联出台了《服务担保联动合作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15项工作措施,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 明确了工商联和商会(协会)通常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后移交司法机关的调解前置程序,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曹博认为,在涉及私营企业的案件中,规范执法的司法标准也值得注意。去年底,贵州省检察院发布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四十六条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案件中维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民营企业案件执法的司法标准,积极解决办案中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保护任中民营经济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逐步构建预防、监管、教育、保护、惩罚相结合的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产品”,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注入“强心剂”。吃“安心丸”。”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新平说。
(孙参与写作)
《人民日报》(2019年4月25日,第19版)
标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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