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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截至4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审核中心第一轮共受理企业申请90件,发出查询72件。三家公司已经提交了第一轮调查回复。从目前的受理情况来看,大部分申报企业基本上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招股说明书,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质量参差不齐,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共性问题,与试点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市场各方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强调,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切实承担检查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分析,上述突出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足”。一是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充分。第二,企业商业模式的披露不够清晰。第三,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披露不到位。第四,信息披露的语言不够友好。第五,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于如何按照试点登记制度的改革理念,在发行和上市过程中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和执行力。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提醒所有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科技板块注册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制作和修改招股说明书。应结合审计质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如简化、删除、补充和强化。在审计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找出招股说明书存在突出问题的根源,不断加大查询力度。
此外,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对相关保荐人进行了访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予以纠正。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如果中介机构违反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保荐人等中介机构进行执业质量评估。
截至4月23日下午,已有三家企业提交了第一轮询价回复,其他企业的询价回复正在进行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审查这些回应,并启动第二轮调查。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方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质询回复要有针对性,防止“挤牙膏”或“突破”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二是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检查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责任。通过实施适当的核查方法、范围和程序,深入分析询问问题,审慎客观地得出核查结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核心程序,提高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三,行业信息披露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规定,如有必要,本所可在收到第一轮查询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交第二轮审计查询。与第一轮全面询价不同,第二轮询价将更加集中,重点关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第一轮询价中没有明确说明和解释的重要问题,要求发行人通过全面询价进一步披露信息。
标题:上交所:科创板申报企业招股书普遍存在五个“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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