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岳)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为相关企业添砖加瓦;记者昨天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我省将对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的企业给予经济奖励,奖励金额为10万元。从现在起,具有该资质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刚刚发布的《关于组织申请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奖励的通知》,可以申请资质奖励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是在山西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二是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三是具备符合三级以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标准成熟度的资质。第四,该资格在2019年2月28日前获得,在2019年6月30日前有效。经资格审查,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且其运行维护标准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我省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编者:于涛
标题:大数据企业可收政策红包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