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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帮助扶贫和农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决定,2019年继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
《关于2019年开展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指出,要以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全纳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农产品顺利进城的现代农村物流体系。
《通知》提出了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扶贫帮扶、有针对性、挖掘潜力、巩固升级、强化激励、鼓励创新四项基本原则,强调推进综合示范,实现重点扶贫开发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全覆盖。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的深度贫困地区,向有条件建档建卡的贫困村和贫困家庭倾斜,加快填补农村流通设施的不足,使电子商务的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要培育一批具有不同特色和经验的示范县,在农村流通、电子商务扶贫、农业供给体制改革等领域进行推广。示范县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扶贫、产销对接和消费便利化。农村网上零售额、农产品网上零售额等指标的总体增长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
根据通知,2019年,综合示范将全面覆盖有条件的贫困县,支持一批前期工作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加强对典型县的激励支持。具体应用范围包括未纳入综合示范且具备基本条件的贫困县、得到扶持的贫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大的县(不含市辖区)、典型农村电子商务县。
在中央财政支持方面,明确了支持方式和重点,建议鼓励地方政府优先考虑以奖代补、贷款补贴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方向。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各省申报示范县数量上限,地方政府组织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进行申报,三部门对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根据以往表现确定各省示范县的数量和资金额度。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计划落实和农民受益。(王旭光)
标题:电商进农村示范:国贫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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