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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于幼婷
作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3月1日晚,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发布,科技板块上市申请启动。这一全新的股市板块以比预期更快的速度登陆,向急需引进“活水新泉”的高质量科技创新企业敞开了大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6项主要业务规则和4项配套指引,明确了科技板块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主要制度安排,确立了交易所试点登记制度下的发行和上市审核的基本理念、标准、机制和程序。
业内人士认为,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板块的制度环境下,市场资源配置和定价将长期被“弱肉强食”所主导。只有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企业才能掌握资本资源,只有践行价值理念的专业投资者才能在市场中找到“真金”。
“紧急使用第一”保证快速着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一个科学技术委员会并试行注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自1月30日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积极推进、研究和完善各项配套业务规则。
本次正式发布实施的规则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层面的主要业务规则包括六项: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发行承销实施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特殊交易规则。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紧急需求第一”的原则,发布了四个配套指引,包括上市保荐内容和格式指引、发行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和交易风险披露必备条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发布《科技股上市问答》、《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细则》、《投资者适合性管理通知》等配套规则和指引,确保此次重大改革各项制度安排尽快落实。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上海向市场提交了六项主要商业规则的公众意见,并组织了10次地区座谈会,听取市场参与者如会员、市场投资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意见;通过官方网站、公众热线、信函等渠道收集了各市场主体提交的600多条意见。
社会各界对六大商业规则草案给予了肯定,认为它符合市场预期,反映了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同时,他们对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主要集中在发行与上市审核、发行与承销机制、持续监管体系、交易机制设计和配套机制跟进等方面。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真分析研究了市场主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到相关制度和规则中,形成了正式版的“询问市场”。一些分析人士表示,科学技术局的成立和业务规则试点登记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始接受上市申请。预计企业将在月内申报,首批企业将在6个月内上市。
考虑各方的“声音”调整规则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的配套业务规则在很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在科技板块试点注册制度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审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在发行和上市审核中,将重点关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同时,注意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内在合理。对于涉及欺诈发行和金融欺诈的行为,监管机构将采取严厉措施。
红筹企业上市是科技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式发布的《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新增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创新型企业试点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的相关红筹企业,并可申请在科技板块上市。具体标准是经营收入的快速增长、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的比较优势以及符合一定的市场价值或经营收入指标。
股权分置制度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涉及到上市公司的利益和科技板块不同发展阶段的股东权益。在这方面,一方面,规则缩短了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锁定期,从3年调整为1年。规定期限届满后,每年可减持25%的预发行股份;另一方面,优化对股东减持无利可图公司的限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梯度安排,以减少持股。同时,规则明确规定特定股东可以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具体事宜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此外,该规则进一步合理界定了持续监管的责任边界,不再要求保荐人发表投资研究报告,取消了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强制性要求,补充了绩效保证机制,要求上市公司配合保荐人的持续监管工作。相关规则的调整在征求意见期间吸收了市场的声音。在业内人士看来,调整后的要求更符合一般券商的业务结构。
认真控制上市和投资门槛
科技局不仅是科技企业的展示板,也是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促进板。因此,准确定位科技板块是推进科技板块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目标和方向,也是制定上市审核条件和投资者进入门槛的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科技板块将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进行生产经营、经营模式稳定、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好、成长性强的企业。与此同时,新的商业企业和新的模式企业都考虑在内,反映了科学和技术委员会的包容性。
作为上市审计准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式发布的业务规则中,从发行后的总股本、股权分布、市值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多套科技创新板的上市条件进行了界定,以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融资。
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正在努力以审计问答的形式制定上市审计准则。第一批标准将尽快明确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员工持股计划闭环运行中股东人数的确定、是否可以期权上市、科技企业发行上市整体变更前累计未收回损失等问题。
考虑到新的业务模式、快速的技术迭代、业绩波动和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较大的操作风险,征求意见稿建立了投资者适宜性制度,主要内容为50万资产门槛和两年证券交易经验,在正式发布的规则中保持不变。
据相关数据显示,在现有a股市场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有300万人,机构投资者占交易量的70%以上,综合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科技板块市场的流动性。
事实上,不符合投资者适宜性要求的中小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公共基金等产品参与科技股。据监管部门介绍,现有所有可以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都可以投资科技股,前期发行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也可以参与科技股的战略配售。
在交易机制方面,一些投资者建议引入“t+0”交易机制,以增强市场流动性。根据稳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科技部正式发布的业务规则继续采用现行的a股“t+1”交易制度,体现了风险防控和投资者保护的监管考量。
标题:优质科创企业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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