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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8月3日电-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暂停从三洋化学实验室有限公司进口“甲氧基酚胺盐酸盐”
根据公告,此次暂停药品的原因是该企业书面表示不接受现场检查。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境外检验管理规定》,视为拒绝检验,直接判定企业生产工艺不符合中国良好生产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从三洋化学实验有限公司进口盐酸甲氧基酚胺,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签发该产品的进口通关单。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记者注意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境外检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显示,《条例》适用于对已经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境外开发生产相关流程的检验。
《条例》将拖延、阻碍、限制或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区域的情况直接判定为“不符合”。
标题:国家药监局:暂停进口日本三洋化药工厂有限公司“盐酸甲氧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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