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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17日电为做好2020年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中央政府坚持以新形势、新要求为重点,不断优化政策措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财政部在16日发布的《关于六保财政政策措施的问答》中作了回答:

财政部: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造景”工程

第一,明确扶贫已经稳定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扶贫的贫困县也可以统筹安排资金,帮助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财政部: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造景”工程

二是各地要把扶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扶贫成果、促进农村振兴的重点,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产业发展综合资金的比重,弥补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短期需求。

财政部: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造景”工程

三是贫困县要根据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和巩固扶贫成效的需要,按照“按需调整、整体调整”的原则,统筹安排综合资金项目,不得安排未纳入扶贫项目库管理的非扶贫项目。

财政部: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造景”工程

四是各地不得将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等综合资金用于园林绿化、照明、绿化等“美化”工程和形象工程。已经稳步脱贫的贫困县,可以适当安排整合资金,用于必要的农村生活环境改善项目,旨在实现村庄的整洁美观,但不得用于工程建设或升级改造。

财政部: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造景”工程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资产收入扶贫,坚持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的初衷,坚决纠正以资产收入扶贫为名实施的简单分红、清缴股份和实物债务、扶贫小额信贷“企业家庭贷款”等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收入分配,完善扶贫机制,推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和劳动报酬,防止“养懒人”。

标题:财政部: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造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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