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郝)8月份以来,迎泽区民政局低收入中心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提供了13.0897万元的医疗救助和5.5067万元的临时救助。据了解,根据《迎泽区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迎泽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在街道、镇和社区三级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批准迎泽区有14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市救助对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108838元;共有6名农村救助对象,共发放农村医疗救助22059元。有7名城乡救助对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发放临时救助55067元。

迎泽区为困难人群发放社会救助金

编者: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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