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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14种将被处罚的不文明行为(7)

第十三条《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公民应当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实施下列不文明行为:

(四)使用带有儿童座椅的公共自行车,拆解、销毁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除责令改正外,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带有儿童座椅的公共自行车,拆解、销毁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租一辆公共自行车,临时安装一个儿童座椅,孩子的出行问题就会得到解决。看似“聪明”的旅行方式实际上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太原公共自行车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公众,私下安装座椅是不可取的。

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近日,李女士路过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时,意外发现一辆“与众不同”的公共自行车。这辆汽车的曲梁上安装了一个儿童座椅。只有几根简单的电线绑在座位下部和弯梁之间的连接处。记者注意到,有些人还在座椅和曲梁的连接处放了一块橡胶,并在儿童座椅上放了一个座椅罩。

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这不是巧合。不久前,太原市的一位公共自行车修理工周师傅在解放西路三巷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发现一位老人在修车时,他正和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坐在一辆“公交车”上。周师傅赶紧追上去拦住了他,发现这个小男孩实际上是坐在一个私人的木制儿童座椅上。周师傅建议老骑车人立即归还车,并建议他以后骑车时不要加儿童座椅。意识到潜在的安全隐患,老人带着孩子回到车上,并把自制的儿童座椅交给周师傅。

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据太原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网上制作或销售的儿童座椅种类很多,如安装在横梁上的、安装在座椅下支撑杆上的,甚至有直接挂在车把上的,规格和材质都不一样。这种座椅存在安全隐患,如安装后晃动、缺少安全带和护栏等。无论从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相关法规、法律责任等方面。,公共自行车不准擅自安装儿童座椅。父母们,请不要把他们孩子的安全当成小事。

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此外,在调查了几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后,记者发现每个租赁点都有车辆受损。要么是座位“弯曲”,挡泥板和尾灯损坏,要么是篮子不见了。在太原一所中学前的出租点,9辆自行车中有5辆的链条锁被打破,其中一些看起来像是故意破坏。在另一个出租点,一个男人用一辆公共自行车作为他的私人座位。

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针对这些现象,市民们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公共自行车为每个人服务,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它们。毕竟,你我旅行都很方便。”

近日,我市正在开展《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联合执法工作,以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齐

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编者:于涛

标题:不得损害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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