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09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武汉9月16日电(记者李伟)武当山古建筑的每一块砖和瓦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危害武当山古建筑安全的游客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保护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自15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武当山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工程建设应在武当山古建筑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不得破坏古建筑的历史风貌。
《条例》还规定,在武当山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六种行为:损坏文物保护设施;储存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野餐,燃放孔明灯笼,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吸烟、烧纸和烧香;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其他危害文物安全的行为。
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视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可处5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武当山古建筑群建于唐代贞观年间,明代达到顶峰。它被称为“中国古代建筑成就博物馆”和“悬崖上的紫禁城”。武当山现有古建筑和建筑遗址66处,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全山保存各类文物5000余件。1994年12月,武当山古建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者:于涛
标题:湖北武当山立法保护古建筑群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3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