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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2日电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019年7月,第六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团进驻青海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前期督察的重点,8月初,海北藏族自治州组织了一次下沉督察。检查人员发现,门源回族自治县和海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到位,垃圾渗滤液直接排入环境,甚至设置暗管非法排放,造成了突出的环境污染和潜在风险,与整改方案要求相悖。
根据通知,门源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26日竣工并试运行。设计填埋容量为17万吨,使用寿命为15年。海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于2009年,位于海盐县三角镇大沟口村,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5年,设计储存量15.6万吨。
青海省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包括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然而,现场检查员发现,海北州在整改中敷衍了事,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非常突出。
检查员发现了以下问题:
填埋场超载严重,环境风险突出。门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约25万吨垃圾,超出设计容量(17万吨)约47%。目前,它仍在接收填埋废物,还没有制定关闭方案。现场检查时,填埋场地下库区被填埋,新填埋场形成的填埋层高出设计标高1 ~ 3米。大量垃圾暴露在外,周围地区臭气熏天。由于门源县新垃圾处理厂建设尚未启动,垃圾填埋场将继续超载,储存能力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潜在的环境风险将更加突出。
垃圾渗滤液带有暗管,导致严重的违法问题。现场检查员发现,门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已严重损坏变形,大量表层防渗层脱落,渗滤液漏入雨水沟,直接排入环境,环境影响突出。
现场检查人员发现,海盐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池配备了通往防洪通道的暗管。检查人员要求垃圾填埋场管理员打开排污泵,发现黑色的渗滤液通过隐蔽的管道喷向防洪通道。此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回灌管道系统已被切断,部分垃圾渗滤液违规通过潜水泵和软管回灌至附近绿化带(约0.79亩)。自2019年4月以来,已重新注入约1900立方米的渗滤液。
日常管理粗放,监管不严。门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于2007年10月26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直到2018年12月9日才通过环保验收。第三方单位组织门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验收时,得出填埋场实际填埋容量已达到设计值的75%的结论,这与实际运行严重超标的事实明显不符。海盐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17年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渗滤液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224毫克/升,氨氮为8.2毫克/升(8月3日和8月4日平均值),渗滤液污染物浓度值过低,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根据检查组的分析,门源县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重视不够,缺乏规划,唯一的垃圾填埋场长期超储填埋。门源县城管局作为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的责任单位,日常管理不严,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损坏严重,渗滤液直接排入环境。海盐县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不严、不实,垃圾渗滤液的处置方式随意、随意,甚至设置地下管道直接排放防洪河道。
海北州生态环境部门对门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海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保验收不严,验收结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和整改。
标题:与整改方案背道而驰 青海海北部分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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