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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发布并实施深圳和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规划,推进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自然资源厅指出,将积极推进广东省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广东省湛江市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尽快完成两个总体规划的征求意见工作,经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加快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在全省推广和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良好经验和良好做法。加快建设湛江省级次中心城市,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扩大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编制《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深圳、湛江都市圈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广东省六大海洋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深圳、湛江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司和自然资源部战略规划和经济司:
《关于请提供海洋经济开发示范区工作情况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我省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提交如下:
一.进展
(一)省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加快海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深圳、湛江海洋发展示范区发展建设,指导深圳、湛江统筹规划,取得良好进展。详情如下:
1.指导深圳和湛江编制示范区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的要求,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然资源部积极指示深圳和湛江加快研究和编制《广东深圳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两个城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纳入总体规划:一是明确二是合理把握开发建设的时机和节奏,坚决防范各种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坚决打击污染,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四是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严格控制围垦活动;第五,加强沿海湿地和海岛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目前,广东省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已提交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部。《广东省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已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审批,近期将上报省发改委和自然资源部。
2.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条件。最近,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关于构建“一个核心、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广东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年)》、《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等。,把推进陆海统筹,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作为重要目标和任务。着力打造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为核心、汕头潮解城市群和沾化都市圈为两翼的世界级沿海经济带,推进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沿海经济带的优质发展。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和引导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和开发区丰富的创新资源、浓厚的创新氛围和领先的创新实践优势,吸引全球海洋高端服务业集聚,打造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海洋装备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学科、跨学科综合产业,吸引一批重大项目平台落户, 组建一批海洋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打造国家海洋现代化支撑,引导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大力推进临港钢铁和临港石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湛江宝钢、中科炼化一体化和巴斯夫一体化基地项目,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动力。 今年上半年,湛江宝钢的钢产量基本稳定,总产量为410.9万吨生铁、431.6万吨粗钢和399万吨钢材。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累计投资215亿元,力争今年9月30日完成电站锅炉点火,12月30日完成工艺装置。巴斯夫整合的第一阶段于今年年底开始建设。
(二)开发建设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依托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地区,围绕海洋中心全球城市建设目标,突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和扩展区的试验示范作用,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8年,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共有海洋经济企业1454家,注册资本1295.23亿元。其中,海洋运输业781个,海洋金融服务业176个,海洋装备制造业150个。2017年,注册海洋经济企业实现增加值547.85亿元,同比增长25.7%,占比27%,吸纳从业人员约6.4万人。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海洋经济发展。2018年,中国(广东)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推动了《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颁布,为航运金融、科技创新和绿色安全航运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航运业对外开放的行政服务水平,完成三个省级管理事项的行政标准化文件制作和所有管理事项在权责清单系统中的信息比对录入,及时将“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内资)”事项从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进一步促进市场活力的释放。参与深圳港一系列国际推广活动,宣传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建设成果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成果,提升国际知名度,为前海参与国际港口交流与合作创造机遇。组织编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成为海洋强国,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及配套实施方案,为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决定》和《实施方案》提出促进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加快海洋金融创新;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进具有海洋特色的专业化金融、科技和高端海洋专业服务业,构建海洋现代服务业集群;推进大空港地区和钱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新城建设,建设西部海洋科技走廊。
二是搭建相关设施平台,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引进CIMC国家海洋工程实验室,成功申请深圳智能海洋工程制造创新中心,搭建海洋科技产业基础平台。推出中国航运业首个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航空支付保险,以“互联网+航运”的形式建立航运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支持中小民营实体的经济政策。构建深港船舶进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粤港港口船舶交通协调管理,实现船舶动态信息共享。编制水上客运专项规划,建设前海码头,规划海上交通线路,完善相关海洋基础设施。
第三,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前海海洋企业服务工作微信平台,及时向企业发布国家、省市和前海海洋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等信息,企业可通过微信平台反馈协调支持事宜。支持招商局集团、CIMC (000039)等海洋龙头企业发展,支持招商局集团通过土地整理和合作开发模式,在FTZ建设全球海洋装备制造和R&D中心,CIMC将在前海建设海洋金融中心。目前,招商局集团在前海成功注册招商局船舶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CIMC在前海成立资产池公司,并与深圳市船舶工业协会洽谈合作事宜。
(二)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开发建设。
湛江市依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高水平的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促进海洋经济优质发展。201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8亿元,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1779.46亿元,增长15.1%。
一是大力发展沿海产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设临海钢铁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临海钢铁、临海石化及配套产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服务体系。加快广东省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建设,逐步构建国家海洋科技创新重大平台。支持宝钢湛江钢铁基地3号高炉建设,加快1000万吨精钢生产规模。加快中科炼化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内竣工投产。加快巴斯夫新综合石化基地的前期工作,确保一期工程今年开工。
第二,加快现代快速立体交通建设。推进何战高速铁路、广湛高速铁路、湛海高速铁路和张海高速铁路怀湛段的前期工作。目前,何战高速铁路已获得军队的书面支持意见,广湛高速铁路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张海高速铁路怀化至湛江段已初步列入北部湾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三条铁路疏港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完成,湛江枢纽总体规划已完成,东岛铁路湛江西至钢厂段已建成通车,深湛铁路江湛段已正式投入运营。渝湛高速、董磊高速等一批高速公路项目已经提速。湛江机场搬迁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准,计划今年开工建设。
第三,不断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海南自由港对接,编制琼州海峡经济带和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发展规划。加快湛江都市圈建设,制定发展规划。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珠三角城市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湛江、北海等北部湾城市区域合作,在交通、旅游、医疗、文化、人才等方面取得更好成绩。探索湛江深水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港的合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仍存在突出不足。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依托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在发展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但是,示范区海洋科技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和海洋生物产业的经济指标都很小,难以充分发挥金融与科技的联动作用。国家迫切需要加大对海洋科技的支持,弥补示范区产业发展的不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位于广东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可达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总量小,全市GDP仅占全省的3.09%,空发展有限,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海洋经济发展水平落后。
(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涉及一些国家权力,难以推进。深圳和湛江在规划和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方面有很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把示范区作为地方改革创新的试验场,积极规划和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例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两市示范区提出了“争取国家支持开放航运管理领域”、“争取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支持”等政策思路。这些内容涉及税收政策、外汇管理、航运管理等国家权力,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发布并实施深圳和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广东省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广东省湛江市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尽快完成两个总体规划的磋商,经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二)推进深圳和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开发建设。根据《广东省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广东省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顺序,科学有序推进深圳和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开发建设。抓好示范区落户的重大工业项目,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及时开工和投产。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研究制定培育和引进上下游产业的规划,实施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打造沿海产业集群。加强交通走廊建设,建设快速通道互联互通。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背景,加快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建,在全省推广和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良好经验和良好做法。加快建设湛江省级次中心城市,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扩大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构建更高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完善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支持。进一步完善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关于构建“一个核心、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和《广东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进一步优化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沿海产业布局,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打造一批高层次产业集群,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内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六项重点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支持和引导深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制定深圳和湛江都市圈发展规划,优化都市圈格局和城市功能分工,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工业体系、商业环境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广东省六大海洋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生物、海上设备、天然气水合物和海洋公共服务六大海洋产业发展。制定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海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深圳、湛江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实验室,进一步整合粤港澳海洋研究力量,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自然资源部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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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省将印发实施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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