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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消费在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9月23日出台了优惠政策。同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等6个方面的17项具体措施。繁荣老年商品市场,加强对养老服务消费的支持和保障,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模式,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优化养老服务经营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一方面,养老服务的问题来自供给方面,即老年人能否购买;另一方面,它来自需求方面,即老年人是否负担得起。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养老服务消费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老年人“不愿消费”。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老年人为自己消费,年轻人为老年人消费的意识尚未形成;老年人不能消费的现象是存在的。中国的养老服务企业在规模和连锁经营上还不够。养老服务和养老产品的品牌意识不强,质量有待提高;“老年人怕消费”问题突出,老年人在消费中被骗的消息频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

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因此,同时解决“不愿消费”、“不能消费”和“不敢消费”的问题成为《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例如,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在很多地方进一步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并围绕“可获得、可获得、可负担”进行了论述。其中,为了实现“负担得起”,显然应该努力提高老年人的消费和支付能力。

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对于绝大多数老年人来说,支付消费的能力是获得多样化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基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一方面发挥“开源”的力量,通过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老年人收入,全面提高消费支付水平。能力;另一方面,要努力“节流”,通过有效实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和水、电、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有效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的负担。

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不仅帮助老年人负担社区养老服务,而且鼓励商业保险成为增加老年人消费能力的重要工具。

在“刺激老年人产品消费潜力”部分,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在“提高老年人消费和支付能力”部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更为明确。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高保障水平,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综合消费和支付能力。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团体大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各类保险,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引导员工积极参加保险,不断提高当前消费能力,切实解决养老后顾之忧。

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在“推进建立保险、福利、救助相结合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部分,建议在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体系试点的同时,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满足多样化的护理需求。

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模式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相关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商业养老保险将成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者。

标题:民政部鼓励商业保险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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