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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俄罗斯总理阿德·梅德韦杰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9年9月16日至18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并于9月17日在圣彼得堡与梅德韦杰夫总理举行了中俄总理第24次定期会晤。
一个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强调,今年是中俄建交70周年,中俄关系在过去70年中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新时期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中俄关系成熟、稳定、艰难,不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两国合作已超越双边范畴,对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继续高效运行,有效引导和推动两国在经贸、投资、能源、人文和地方领域的务实合作,实现全面深入发展。双方愿继续完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推动两国全面互利合作取得更多丰硕成果。
双方重申,将继续加强在战略问题上的相互支持,扩大务实合作,密切人文交流,深化国际合作,进一步巩固新时期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更好地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二
双方指出,两国贸易额在2018年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后继续增长,在农业、航空、航天、交通、科技创新、海关和环保等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双方愿继续挖掘合作潜力,进一步扩大双边合作规模。为此,双方同意: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促进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备忘录》,优化贸易结构,培育新的经贸增长点,推动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新贸易模式的发展。扩大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实施中俄经贸合作战略项目。
——为推动双边经贸投资合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实现2000亿美元的贸易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中俄贸易投资壁垒磋商机制的作用,定期交流双边贸易投资合作中消除壁垒的信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共福利监督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沟通、协调和务实合作。
-支持2020年在俄罗斯联合举办第七届中俄博览会。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展览平台,促进两国地方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
-继续合作支持和发展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包括在中俄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反对单边贸易保护措施协调机制内的合作。
——加快筹备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在反垄断执法和政策领域的新合作协议。
——进一步深化两国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双边多边机制下的沟通与协调。
——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深化双方区域发展合作,促进两国社会经济全面均衡发展,促进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融合。
——全面实施《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农业部深化中俄大豆合作发展规划》,深化整个农业产业链合作,扩大农产品相互准入(000061),促进农业贸易发展。
——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马铃薯甲虫等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合作,为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积极开展两国农产品和食品相互市场准入合作,不断扩大从对方进口优质农产品和食品,继续推进两国农业合作。
-继续推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国际道路运输的协定》。
——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公民交流的协定》(2013年3月22日签署)第十三条的修订工作,推进中俄国际道路运输公司旅客签证便利化。
——推进通江-宁斯克耶铁路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桥和索道建设。
——继续加强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与中国、蒙古和俄罗斯的跨境运输合作。
——继续发展“滨海一号”和“滨海二号”国际运输走廊的过境运输合作。
——推进双方交通部门在滨海二号国际运输走廊无人通道建设中的合作,吸收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研究制定通道建设技术方案,评估潜在运输量,确定项目经济效益计划,制定无人通道运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技术标准。
——加强中俄卫星导航合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和平利用北斗和GLONAS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协议》,支持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600118)和俄罗斯国家航空航天公司谈判达成《北斗和GLONAS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时间互通合作协议》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北斗和GLONASS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推进中俄在互设测量站和精准农业领域的合作项目,继续推进中俄在国际道路运输中应用北斗-GLONASS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推动两个系统更好地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结合两国创新、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扩大两国在月球和深空探测、运载火箭、遥感技术、低轨道卫星通信技术应用、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的长期互利合作。
——继续深化中俄在民航空、汽车制造、医药、有色金属、石化工业、铁矿、能源设备、造船、海洋工程、机床、机器人(300024)技术和无线电电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积极推动中俄联合开发远程宽体客机和重型直升机
——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发展合作水平,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俄罗斯联邦数字发展、通信和大众传媒部数字技术发展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射频资源管理领域的合作,深化两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互信。
——共同建立移动终端操作系统,规避制裁风险,推动双方企业在该系统在中俄制造设备上的应用上密切合作,在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景广阔的领域探索R&D高科技合作。
——利用多边合作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先进管理体系和技术实践的交流与合作。
——做好2020年和2021年“中俄科技创新年”的设计、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
-资助两国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和创新机构在双方商定的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的合作项目,特别是加强前沿和原创联合研究,包括加强双方在“大科学”设备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继续开展“中俄创新对话”,加快“中俄联合科技创新基金”建设。
——加强海关管理、检验检疫,提高港口运行效率,发展港口客货运输。
——积极推进双边贸易便利化,加快“认证运营商”相互认可与合作,继续实施信息交流务实合作,相互认可监管成果,“绿色通道”,促进中俄和中欧货物通关。
——继续加强在打击走私犯罪、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防止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材料非法跨境贩运、海关统计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共同保障贸易安全。
——进一步加强跨境水质保护、环境灾害应急联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理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框架下的环境合作与交流。密切合作在联合国等多边机构中执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继续在“大地图倡议”框架下开展合作,包括推进东北亚交通走廊和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国际交通运输体系的联系。
——加强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促进北极航道开发利用,在兼顾本地区国家权益的基础上,促进自然资源、基础设施现代化、科学研究、旅游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
三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投资和金融合作的积极发展势头,强调要充分发挥优势互补,挖掘合作潜力,提高合作质量和水平。为此,双方同意:
——扩大两国投资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的潜力,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双方投资项目。加强两国经济发展各领域战略、计划和政策的协调,扩大投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积极拓展高科技、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商业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保护两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进更多的重点项目。
——强化政府间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域、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方案,推进战略性大项目实施。
——创新合作方式,推进企业间合资,推进海外合作园区、项目联合体、合资企业等多种合作模式,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加强对双边合作基金的整体指导。
——继续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小组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
-促进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扩大使用当地货币,鼓励签署以当地货币计价的外贸合同,并采取措施促进使用当地货币。
-支持两国金融机构合作促进双边贸易、生产能力和投资。
-继续深化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方面的双边合作,特别是在金融行动工作组和东亚集团框架内加强沟通与合作。
-根据两国法律,我们致力于确保两国商业银行之间结算的正常发展,并履行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程序。
-根据两国经济实体对融资期的实际需求,支持通过中俄金融机构进行本币贸易融资。
——继续与支付系统和银行卡合作,加强移动支付创新和网上支付领域的合作。
——支持俄罗斯合格发行人在中俄债券市场发行本币债券,支持中国机构投资者投资俄罗斯发行的金融工具,支持俄罗斯投资者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促进两国黄金市场参与者合作,支持两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跨境结算和托管结算机构合作进一步发展。
双方高度评价2019年8月22日由俄罗斯联邦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斯卢阿诺夫和中国财政部长刘坤在莫斯科共同主持的第八次中俄财政部长对话取得的成果,批准了对话发表的联合声明。双方认为,此次中俄财长对话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俄双边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双方强调了《中俄会计准则合作备忘录》、《审计监督合作备忘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与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与俄罗斯国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合作备忘录》的重要意义。
四
双方指出,中俄能源合作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性,愿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能源战略伙伴关系。为此,双方同意:
——深化上、中、下游在油气、电力、煤炭、核电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全方位综合合作。
——推动双方在能源技术、标准、人才和信息领域的合作。
——支持年内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启动仪式。
-落实2018年6月8日达成的核领域一揽子合作项目。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按照2016年11月7日《中俄政府首脑关于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的合作方向,我们将积极开展项目实施,继续深化和扩大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探索可行的合作项目,推动中俄在中俄第三国核电市场的合作。
五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人文合作取得的成就,愿在新时期推动两国人文交流取得更大发展。为此,双方同意:
——扩大教育领域双向留学交流规模,支持俄中在俄推广,开展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补充教育合作,加强双方高等院校合作和教育领域多边合作,加快MSU建设。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部关于儿童补充教育和组织儿童康复的合作备忘录》。
——继续在继续教育领域开展联合活动的成功实践,组织中俄儿童创意节,举办中俄夏令营等活动,增进两国儿童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加深他们对两国文化传统的了解,激发他们学习汉语和俄语的兴趣。
——重视中俄两国居民的卫生防疫、区域卫生防护和传染病防控。
——加快修订中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签署的协议,制定区域健康保护联合行动计划。
——继续做好年度互映电影节活动,增加互映电影的商业进口,支持中俄合作拍摄,探索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促进两国人员交流,共同挖掘两国旅游合作潜力,继续谈判签署两国政府间团体旅游签证互免新协议。
——办好2019年中国“俄罗斯文化节”,作为第八届圣彼得堡国际文化论坛的东道国,承办中国的活动,积极支持和参与2019年在俄罗斯举行的第23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大会。
——举办第三届中俄冬季青年运动会,合作筹备和举办2022年冬季奥运会,共同举办“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
——以媒体政策对话、新闻报道、电视节目互播和新媒体为下一步重点合作方向,实施“中俄电视周”和“中俄数字媒体合作计划2019-2020”等相关项目,并于2020年签署中俄电视合作协议。
——继续扩大档案领域合作,支持举办历史档案展览、出版档案文献汇编、档案学术交流等合作项目。
——继续扩大中俄青年交流的规模和范围,深化青年创新和创业领域的合作,落实《中俄青年世代友好宣言》。
六
双方指出,地方合作是中俄务实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的成功举办,充分调动了两国扩大合作的积极性。双方愿继续完善地方合作机制,促进地方交流与对接,扩大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上海合作组织地方领导人会议框架内。为此,双方同意:
——为2019年底举行的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闭幕式做准备。在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框架内,指导和推动两地交流活动。
——积极实施《中俄远东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支持扩大和深化基础设施、农林开发、能源、港口物流等领域合作,共同实施中俄投资项目,特别是在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
——充分发挥现有地方合作机制的潜力,研究建立和运行新的地方合作平台。
——加强中央与地方的沟通协调,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给予切实的政策支持,确保优惠政策的落实。
七
双方强调,中俄在边境事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效促进了两国关系的发展,丰富和丰富了新时期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内涵。中俄边界两段联合检查的圆满结束,标志着中俄边界首次联合检查的圆满结束,这对维护两国边界的清晰稳定和两国边境地区的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两国边境地区各领域的高层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中俄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体联合委员会的作用,继续就黑瞎子岛(塔拉巴罗夫岛和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周边海域的通航协议进行磋商。双方将继续就中国船只在图们江沿岸的航行问题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行磋商。
八
当今世界力量对比正在加速,当前国际体系正面临深刻调整。中俄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将继续坚定捍卫《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推动建立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坚持多边主义原则。在各国平等参与全球治理、遵守国际法、保障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互不干涉内政、摒弃对抗和冲突的基础上,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推动巩固一个更加公正、更具代表性的多极世界,实现合作共赢、造福世界人民。
双方认为,当前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挑战,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单边措施越来越频繁。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增速放缓。国际市场的不稳定对贸易和投资的活力有负面影响。
双方重申坚持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原则,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反对单边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共同提高经济稳定性和包容性。
双方同意与有关各方共同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的联系,共同开发经济走廊,共同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有序扩大能源合作,加强数字经济中的有效互动,促进欧亚地区的贸易和投资。
双方积极评价《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的生效。
双方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倡议”和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平行协调发展。双方将制定具体措施来协调这项工作,以便在欧亚地区建立一个开放、互利、双赢、广泛和平等的合作关系。
双方同意积极利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中俄印、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协调立场,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双方同意:
——支持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论坛,继续在应对世界经济风险和改善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我们致力于维护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建设开放的世界经济,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平衡、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加强双方在二十国集团内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金砖国家在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加强协调与合作。
——与金砖国家一道,积极落实历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深化金砖国家战略伙伴关系,巩固经济、金融、政治和文化交流“三轮驱动”合作框架。我们将继续推进金砖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以周边对话和金砖五国加为形式,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我们将落实历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包括《金砖国家经济伙伴关系战略》和《金砖国家经贸合作行动计划》,全面加强经贸合作。推进和加快金砖国家新产业革命伙伴关系和金砖国家能源研究平台建设。
-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强其在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中的作用,促进成员国经济持续增长,发展成员国之间的文化和人文交流,提高该组织的国际声誉。
——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扩大经贸合作,特别是在贸易投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现代农业和通信技术等领域。共同努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会议机制高效务实运行。
-根据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发布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贸易便利化元首联合声明》,支持继续推动简化进出口和过境货物的海关手续和程序,提高透明度,发展包括海关在内的边境机构之间的合作,并加快货物运输、清关和清关。考虑到共同努力支持和巩固基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探索实现这一目标的相关途径。
-中国愿意积极支持俄罗斯担任2019年至2020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包括丰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的内容。
-扩大亚太经合组织内部的合作,确保亚太地区平衡、包容、可持续、创新和安全的增长。为此,双方将共同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在加强区域综合互联互通、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数字经济、在经济社会活动各领域推广应用先进数字技术等方面取得积极务实的成果。双方将共同推动亚太经合组织继续推进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双方将根据新的世界发展趋势,积极参与规划2020年后亚太经合组织愿景,深化亚太伙伴关系,推进开放型亚太经济建设,为亚太地区的发展和繁荣注入新的动力。
九
中俄总理第24次定期会晤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边界两段联合检查结果的议定书”及其附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俄罗斯联邦数字发展、通信和大众传媒部关于数字技术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合作防治马铃薯甲虫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远东和北极发展部关于设立投资促进机构代表处的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制定到2024年中俄货物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路线图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和俄罗斯联邦国家航空航天公司关于建立联合月球和深空探测数据中心的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和俄罗斯联邦国家航空航天公司关于合作执行"嫦娥七号"月球极区探测任务和"月球资源一号"轨道飞行器任务的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俄罗斯联邦国家原子能公司关于中国专家进入俄罗斯设施许可程序的行政协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俄罗斯科学技术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和人文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同意,中俄总理第25次定期会晤将于2020年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俄罗斯联邦、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阿德·梅德韦杰夫
2019年9月17日,圣彼得堡
标题: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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