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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根据北京荣信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原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签订的编号为中长资(胡)何姿[2016]37号的《债务返还协议》,双方于2013年12月6日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被北京荣信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终止,担保人:中兴空设备实业有限公司)返还自2016年5月13日起,相关债务人和担保人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履行相关债务偿还和担保义务。
特此宣布。
北京荣信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9年9月18日
标题:债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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